5.学院认可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在教育部规定的项目范围内出台的有关全国性增加分数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的政策和规定,在专业录取时以考生投档分(含政策性加分)进行专业安排。
6.报考产品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应参加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且达到本科合格标准,招生录取时直接认可并使用省统考成绩,投档成绩按所在省规定执行。
7.英语专业不招收有口吃、发音系统疾病或有影响听力疾病的考生。为了便于组织教学,所有专业外语教学语种只开设英语。
8.学院招收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产品设计”、“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以及“材料科学与工程”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其它
1.各省招生专业、计划数及学费标准以当地省级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2.咨询电话:0719-8262142、0719-8245131、15727197805、15727197806
传真:0719-8207954
地址: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车城西路167号
邮编:442002
网址:;E-mail:kjxyzsb@126.com
最新高考资讯、高考政策、考前准备、高考预测、志愿填报、录取分数线等
高考时间线的全部重要节点
尽在"高考网"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