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和大众中国投资签署《关于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之产品组合框架协议》
时间:2020-06-14 12:5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原标题:江淮汽车:和大众中国投资签署《关于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之产品组合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18 证券简称:江淮汽车 公告编号:临2020-042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大众汽车(中国) 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之产 品组合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履约的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协议的履行需在大众中国投资对江汽控股的增资及江淮股份、大众中国 投资对江淮大众的增资协议履行时方可实施,协议能否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协议 履行的时间也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大众集团承诺授予合资公司基于其纯电动平台的4-5个大众集团品 牌产品,这些产品及平台的研发、投资、生产具有不确定性,产品的产量、盈利 能力以及对合资公司及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3、关于工厂全负荷运转,由于合资公司研发、投资、生产等具有不确定性, 工厂是否在2025年至2030年期间的某个时间点开始全负荷运转存在不确定性; 从协议的签署到工厂的全负荷运转时间较长,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影响,对公 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关于协议中B级车和C级车优先考虑合资公司的有关事项,大众集团是 否将以上优先考虑的B级车和C级车在中国生产、运营具有不确定性;是否选择 合资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存在不确定性;若选择合资公司运营,产品的产量、盈利 能力以及对合资公司及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5、关于合资公司产量及收入目标,仅为预计,不构成业绩承诺;是否能达 成以上产量、收入目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目标的实现尚需较长时间,对公司当 期业绩不构成直接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也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同时,由于 合资公司增资事宜,将导致本公司在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0%降至25%,因此 合资公司的运营对本公司的影响程度也将相应的降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 从本次协议的签署到协议的生效及履行尚需较长时间,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 年经营业绩构成直接影响。 一、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签订各方的基本情况 1、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法律设立并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7117750489,注册 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176号(“江淮股份”); 2、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外商 投资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204855,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 七圣中街12号院1号楼1层、5层、7层(“大众中国投资”)。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双方于2020年6月11日通过云签约方式签署了本协议。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或尚需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针对协议的签署, 公司及大众中国投资已获得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项 下的义务所需的所有公司授权。 (四)签订协议已履行或尚需履行的审批或备案程序 针对协议的签署,公司及大众中国投资已获得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项下 的义务所需的所有其他政府、法定、监管或其他同意、许可、授权、弃权或豁免。 协议的履行尚需在江淮股份、大众中国投资对合资公司增资行为获得江淮股 份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有关政府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 (A)江淮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合资公司”)是一家由江淮股份和大众中国 投资设立的合资公司,由江淮股份和大众中国投资分别持有其50%的股权。合资 公司已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意其生产纯电动汽车的批复,且在中国法律法 规允许的前提下,未来将扩展其产品领域。 (B)大众中国投资、江淮股份的控股股东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江 汽控股”)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6月11日签 署了江汽控股投资协议,大众中国投资、江淮股份和合资公司还签署了合资公司 投资协议。根据上述投资协议,大众中国投资有意投资江汽控股,且大众中国投 资和江淮股份均有意认购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在大众中国投资和江淮股份认 购合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后,大众中国投资将持有合资公司75%的股权。 基于以上,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 产品组合框架 1.1 考虑到经济可行性、平台可用性和预计的市场需求(包括更新的市场预测), 合资公司的产品组合框架已进一步细化和优化。 1.2 在大众中国投资成为直接持有合资公司75%股权的股东(具体而言,自合 资公司投资协议中定义的交割日)后: (a) 大众集团承诺将授予合资公司4-5个大众集团品牌产品。计划中的 产品将基于其纯电动平台。一家生产节拍60辆/小时的工厂将从 2025年至2030年期间的某个时间点开始全负荷运转。 (b) 当大众集团评估在B级车和C级车细分市场,包括纯电动汽车、燃 油汽车/插电混动汽车车型,针对中国市场的未来集团模型时,就 大众集团控制的主体将要生产的产品,只要中国法律法规允许且取 得适当的许可(即燃油汽车投资批准/备案以及生产企业/产品准 入),合资公司将获得优先考虑,以提高合资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 济规模。大众集团潜在的商用车产品也是如此。 上述产品组合,除大众集团在B级车和C级车领域的进一步潜力外, 是为一家年产量为350,000辆的生产节拍60辆/小时工厂设计的。 目标是在2025年生产200,000-250,000辆,在2029年生产 350,000-400,000辆,预计总收入在2025年达到300亿元人民币, 在2029年达到500亿元人民币。项目总投资额预计达到约10亿欧 元或等值人民币。双方将进一步分别审查大众集团未来的燃油汽车 和纯电动汽车产品的产量和收入影响。 2. 陈述和保证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江淮股份向大众中国投资作出、大众中国投资也向江 淮股份作出如下陈述和保证: (a) 其依据其辖区法律有效设立、存续并依法注册,并具有开展在本协 议签订之日开展的业务所需的全部权力; (b) 其已获得签署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所需的所有公司授 权以及所有其他政府、法定、监管或其他同意、许可、授权、弃权 或豁免; (c) 签订和履行本协议不会:(i)违反其章程性文件的任何规定;(ii) 导致违反其注册成立辖区的任何法律或任何法院或任何政府或监 管当局的任何命令、法令或判决; (d) 本协议在签署后对其有效且具有约束力。 3. 生效日 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4. 费用 双方应各自承担因准备和签署本协议而产生的支出和费用。 三、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从本次协议的签署到协议的生效及履行尚需较长时间,预计不会对公司2020 年经营业绩构成直接影响。 四、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1、本协议的履行需在大众中国投资对江汽控股的增资及江淮股份、大众中 国投资对江淮大众的增资协议履行时方可实施,协议能否履行存在不确定性,协 议履行的时间也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大众集团承诺授予合资公司基于其纯电动平台的4-5个大众集团品 牌产品,这些产品及平台的研发、投资、生产具有不确定性,产品的产量、盈利 能力以及对合资公司及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3、关于工厂全负荷运转,由于合资公司研发、投资、生产等具有不确定性, 工厂是否在2025年至2030年期间的某个时间点开始全负荷运转存在不确定性; 从协议的签署到工厂的全负荷运转时间较长,对公司当期业绩不构成影响,对公 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也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关于协议中B级车和C级车优先考虑合资公司的有关事项,大众集团是 否将以上优先考虑的B级车和C级车在中国生产、运营具有不确定性;是否选择 合资公司作为运营主体存在不确定性;若选择合资公司运营,产品的产量、盈利 能力以及对合资公司及公司业绩的影响具有重大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5、关于合资公司产量及收入目标,仅为预计,不构成业绩承诺;是否能达 成以上产量、收入目标具有重大不确定性;目标的实现尚需较长时间,对公司当 期业绩不构成直接影响,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也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同时,由于 合资公司增资事宜,将导致本公司在合资公司的持股比例由50%降至25%,因此 合资公司的运营对本公司的影响程度也将相应的降低,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12日 中财网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北汽新能源实力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国标制定
- 下一篇:新购或置换新能源小汽车可享财政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