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个人存取10万以上或须登记:原因是啥?对个人和企业的影响?
时间:2020-06-12 18:0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历时半年,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落地。 根据央行新近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自2020年7月起,河北省开展试点;自10月起,浙江省、深圳市开展试点。 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是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如果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额之上的现金,《通知》要求,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 近年来,我国移动支付业务迅速发展,但流通中现金仍大量存在,大额现金支取成为流通现金的重要投放渠道。越来越多的大额现金交易集中在特定领域、特定人群、特定时期,现金流通综合效率不高。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发布了《关于开展大额现金管理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表示将展开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早在去年11月5日,央行曾在官网公开了《在河北省、浙江省、深圳市试点开展大额现金管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关于试点的推进,央行表示,鉴于各地经济金融情况各异,部分地区先行先试是当前形势下推进大额现金管理的有效路径,有利于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验证最佳的操作方案,逐步推广合理用现理念,为建立大额现金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今年3省市开展试点 存取10万以上须登记 以下为21君为你梳理的《通知》要点: 试点7月起落地 《通知》明确,试点为期2年,先在河北省开展,再推广至浙江省、深圳市。 其中,落地实施阶段为2021年6月。 河北省自2020年7月起开始试点。浙江省、深圳市自2020年10月起开始试点。 2021年7月至2022年初评估总结阶段,试点行需要上报评估本地试点情况。 为什么选择这三个省市?去年发布的《大额现金管理征求意见稿》是这样说的: 河北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额现金业务管理基础较好,浙江省、深圳市均为全国现金投放重点区域,浙江省一些行业大额用现情况突出,个人账户大额用现情况突出,深港之间人民币现钞跨境流动普遍。 对公账户起点50万 对私账户10万、20万、30万起 在具体的试点中,央行要求管理金额起点须符合人民银行总行对起点金额以上业务笔数、金额在总业务量中比例要求,不影响个人、企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正常、合理的用现需要,对监测非常规大额用现行为有针对性,既避免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负担过重,又对客户的整体影响较小。 经试点行调研分析,各地对公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均为50万元,对私账户管理金额起点分别为河北省10万元、浙江省30万元、深圳市20万元。 对于起点金额的考虑,央行解释称,大额现金管理金额起点是试点重要内容,既要保护合理用现需求,又要加强对可能存在偷逃税、逃避监管和不合理占用社会资源的“关键少数”现金交易的监测。 央行表示,大额现金管理业务情形以有现金实物交接的柜面业务为主,包含通过大额高速存取款设备自助存取款情形,并须针对拆分、现金隐匿过账等规避监管、“伪大现金交易”情形制定防范措施,既监测单笔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也监测多笔累计超过起点金额的交易。 大额取现要预约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地区金融机构要规范大额取现预约业务。银行需要明确客户预约时间、渠道方式、信息要素,并保存预约信息,向试点地区央行报送。 大额存取要登记 客户提取、存入起点金之上的现金,应在办理业务时进行登记。试点地区央行确定本地区客户登记的信息要素,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集、保存、统计上报登记信息。 现金实物可追溯 而且试点地区的央行,要统筹考虑人民银行冠字号码数据集中要求与大额现金监测要求,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实现 起点以上存取业务的信息与现金实物的冠字号码相关联、可追溯。 试点方案也明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针对企业、单位发放工资、日常性大额存取现,以及政府机关、行政事业单位、军队等因履职需要发生的大额现金存取,制定简化流程。 现金分析报告制度 加强自身大额现金分析水平,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报送的大额现金业务信息区分行业、用途、金额进行分析,掌握大额现金流向,预判大额现金业务风险。在确保个人信息安全和严格规范信息用途的前提下,与相关部门交流、共享信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