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将开展固体饮料、代用茶等食品专项整治(2)
时间:2020-05-21 03:0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2。 加强抽检监测。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专项整治中,要对有委托生产、涉嫌疾病预防、治疗及保健功能声称或“纤体”“瘦身”等类似宣传用语、有适宜人群或定量食用的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并抽取样品,于8月31日前报省局抽检处统一安排检验工作。重点检验与宣传用语相关的物质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非法添加咖啡因、双醋酚丁、匹克硫酸钠、麻黄碱、伪麻黄碱、酚酞、西地那非、育亨宾、布洛芬、盐酸二甲双胍、γ-羟基丁酸等药品、非食用物质以及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3。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检查和抽检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涉及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要实施联合惩戒。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三)总结提升(2020年11月) 各地要对相关生产经营企业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建档挂号,对问题解决不到位、不彻底或依然存在风险的企业,要采取坚决措施,监督企业彻底整改、消除风险隐患。要切实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督促企业以问题为导向,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不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同时,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举一反三,完善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加强辖区内同类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与指导,避免出现相同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各部门工作责任,落实专项整治任务。 (二)形成整治合力。食品生产、经营、抽检、执法稽查、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等监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对检查和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要突出问题导向,追根溯源,切实做好问题整改。对涉及其他地区或部门的问题线索,要及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协同采取监管措施,涉及多部门的要实施联合惩戒。 (三)突出工作重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围绕重点企业、重点品种、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认真梳理排查。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重点排查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或超范围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非法添加、产品标签标识不规范或虚假功能声称等问题。督促食品销售者严格进货查验,不得销售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不得虚假宣传、欺诈销售,重点加大对母婴店、销售食品的药品经营单位、医院及其附近的食品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方案》中涉及的食品类别以及检查中发现可能存在问题的食品,要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坚持打建结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既要针对当前突出问题,发现一起重处一起,盯住不放,久久为功,还要固本强基、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形成科学有效的治理体系。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做法,同时及时曝光违法案例,形成有效震慑。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强化社会共治。 各地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顾总结,内容主要包括: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典型案例、发现问题及原因分析、制度建设及工作建议等形成报告,以及统计表(见附件)的电子版、纸质版,请于2020年11月25日前报送省局食品生产处(电子邮箱shipinscc@126.com),重要情况及时报告省局相关处室。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