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促销费新政 推新能源/挖汽车消费(2)
时间:2020-05-07 05:3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五)支持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加强滨海新区社会事业、公共基础设施等领域补短板,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承载能力。加快世界一流智慧港口、绿色港口建设,谋划实施天津港重大项目,建设海陆联运、辐射“三北”地区的集疏运项目。推动滨海新区搭建自主可控基础软硬件兼容适配平台,支撑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支持滨海新区产业升级,搭建人工智能重大应用场景,建设京津冀特色“细胞谷”,打造世界级航天装备产业基地,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产业。依托液化天然气资源,开展冷能综合利用示范,争取布局建设国家级冷链物流基地项目。依托石化基地,加强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争取国家支持在南港工业区布局建设重大石化项目,加快中石化南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工程、北京燃气LNG应急储备项目建设,打造世界一流化工新材料基地。发挥沿海优势,推动海洋经济、高端服务业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资源局、市科技局等相关单位) (六)激发社会资本活力。对于学校、医院等政府投资项目的配套设施、城市智慧灯杆建设,优先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对于医疗物资、能源、水资源等应急储备项目和城市更新项目,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扩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储备,分批向社会公开推介,吸引优质社会资本参与。有效利用民间资本,适时发布投资项目清单,推动落实投资主体。对社会资本投资的重大项目,纳入市重点项目管理推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等相关单位) (七)强化财政资金引导。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统筹用好财政性建设资金,合理安排政府投资规模,优先保障国家和市级重大项目、民生项目,优先支持手续完备、已完成立项审批拆迁环评等各项手续和前期准备工作、具备施工条件的项目。发挥项目引领作用,统筹前期费用,调动各区、各部门谋划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积极性,及时下达资金安排计划,及时拨付到位。(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促进消费扩容提质 (八)提高消费能力。结合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就业,推动城乡居民有活干、有钱赚。落实调整完善后的居住证积分落户制度,吸引更多外来劳动者落户。提高社会保险待遇,健全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丰富规范投资理财产品,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助贷业务,降低消费贷款融资成本。鼓励各区发放餐饮、家电建材等领域消费券。加大农民转移就业、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等支持力度,保持农民收入稳定增长。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从源头保障劳动报酬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委等相关单位) (九)挖潜汽车消费。扩大本市汽车消费,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适度增加个人增量指标,制定盘活废弃指标措施,更好满足消费需求。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持续合理增长,落实国家相关补贴及减免税政策,建成区公交车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港口、机场、铁路货场等新增或更换作业车辆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鼓励在本市注册的汽车销售企业打折让利,吸引更多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或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新车。(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