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空气重污染期间将实施交管措施(2)
时间:2020-04-30 12:1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五、中心城区是指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 六、郊区新城是指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建成区是指城市行政区内实际已成片开发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基本具备的地区。 七、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应当及时发布信息,向社会告知。 八、在采取空气重污染临时交通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 九、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处罚和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十、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本通告有效期不超过5年。 精彩内容回顾: 成都将恢复汽车尾号限行 早晚高峰实施 与北京车展错峰 成都车展将7月24日举办 2019成都车展 这些新能源车值得你关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