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长安汽车:收购报告书摘要
时间:2020-04-29 16:06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原标题:长安汽车:收购报告书摘要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长安汽车 股票代码:000625 收购人: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一致行动人之一: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西院科研楼南楼3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西院科研楼南楼3层 一致行动人之二: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签署日期:2020年4月27日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摘要“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 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因收购人拟以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 票,本次收购尚需获得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有: 1、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3、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五、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摘要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 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摘要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摘要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目录 .......................................................................................................................... 2 释义 .......................................................................................................................... 5 第一节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 6 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 6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 6 (二)收购人产权控制关系 .................................................................... 6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 .................... 10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 12 (五)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12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 及以上股份情况 ..................................................................................... 12 (七)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 金融机构的情况 ..................................................................................... 13 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13 (一)收购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13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产权控制关系 ............................................... 14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 . 15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 16 (五)收购人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17 (六)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 市的公司5%及以上股份情况 ................................................................ 18 (七)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 17 三、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8 (一)收购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 18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产权控制关系 ............................................... 19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 . 20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 20 (五)收购人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20 (六)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 市的公司5%及以上股份情况 ................................................................ 21 (七)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 22 四、本次收购中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 22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 22 (二)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22 第二节收购人收购目的 ......................................................................................... 24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 24 (一)推动四大转型,助力长安汽车向智能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 24 (二)提升爆款车型产能,加强动力平台、碰撞试验等核心业务能力 ................................................................................................................ 24 (三)优化资本结构,提高长安汽车抗风险能力................................ 24 (四)不稀释实际控制人兵装集团对长安汽车的持股比例 ................ 25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 ........................ 25 三、本次收购履行的相关程序 ...................................................................... 26 第三节收购方式 ..................................................................................................... 27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 例 .................................................................................................................... 27 二、本次收购相关的协议主要内容 .............................................................. 27 (一)合同主体 ..................................................................................... 27 (二)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 .................................................................. 27 (三)认购方式与认购数量 .................................................................. 28 (四)价款支付 ..................................................................................... 28 (五)锁定期 ......................................................................................... 29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9 (七)协议生效 ..................................................................................... 29 (八)违约责任 ..................................................................................... 29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 30 释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摘要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长安汽车、上市公司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兵装集团、收购人 指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长安、一致行动人之一 指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南方资产、一致行动人之二 指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致行动人 指 中国长安、南方资产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 指 兵装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次收购、本次交易 指 兵装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现金认购长安汽 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收购行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以非公开发行 的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本报告书摘要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 上略有差异。 第一节 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一)收购人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法定代表人 徐平 注册资本 3,53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4929L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 国有资产投资、经营与管理;武器装备的研发、生产、保障、服 务;车辆、电力设备、光电信息及产品与其设备、机械设备、工 程与建筑机械、化工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消防器材、医疗与 环保设备、金属与非金属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综 合服务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17年12月28日至不约定期限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 联系电话 010-68962998 (二)收购人产权控制关系 1、收购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1)收购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国务院国资委直接持有兵装集团100%股权。兵 装集团与长安汽车的股权结构如下: (2)收购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兵装集团100%股权,系兵装集团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2、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长安汽车外,兵装集团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 心业务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1 重庆嘉陵工业有 限公司 重庆 100.00 8,000.00 制造、销售摩托车;制造、销 售摩托车零部件、汽车零部件、 工业钢球、轴承等 2 中光学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河南 46.92 26,256.81 精密光学元组件、光学辅料、 光敏电阻等光电产品的研发、 设计、生产、销售 3 重庆大江工业有 限责任公司 重庆 100.00 61,559.80 特种专用车辆及乘用车零部件 等 4 重庆长安工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100.00 112,914.31 工程建设、汽车相关产业及各 种子弹、防爆设备等特种产品 5 重庆建设工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100.00 20,115.59 汽车、通机、工程机械、轨道 交通、机床、航天等领域的各 类空心轴 6 重庆嘉陵特种装 重庆 100.00 7,810.00 特种装备、汽车及摩托车零部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备有限公司 件、复合材料制品等 7 重庆望江工业有 限公司 重庆 100.00 129,751.91 风电齿轮箱、机械设备、金属 零部件等生产及销售 8 重庆红宇精密工 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100.00 18,232.00 汽车传动系统核心部件、自动 变速器油泵和液力变矩器、汽 车制动器等 9 重庆虎溪电机工 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100.00 16,000.00 电机制造 10 重庆青山工业有 限责任公司 重庆 100.00 3,942.00 汽配制造 11 重庆长江电工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 100.00 8,288.00 金属材料加工、运动枪弹、紧 固器材、汽车零部件 12 成都晋林工业制 造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100.00 17,160.00 火炮、特种装备制造、车辆配 套、新能源等 13 成都光明光电股 份有限公司 四川 85.70 52,784.10 制造、加工光学玻璃及光学元 件、光学眼镜片、激光晶体、 人造宝石、特殊耐火材料;贵 金属的提炼加工等 14 成都陵川特种工 业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100.00 8,690.51 特种产品以及特种灭火发射系 统等 15 四川华庆机械有 限责任公司 四川 100.00 2,275.00 机械及特种产品制造 16 湖北华中光电科 技有限公司 湖北 100.00 10,143.00 光学仪器制造 17 湖北长江光电仪 器有限公司 湖北 100.00 1,990.00 光学仪器制造 18 华中药业股份有 限公司 湖北 78.80 24,514.85 医药行业 19 黑龙江北方工具 有限公司 黑龙江 100.00 7,209 粉末冶金、石油钻采机具、铜 材、民用枪弹、木工设备等产 品 20 云南西仪工业股 份有限公司 云南 55.61 31,856.62 汽车零部件生产及销售 21 北京北机机电工 业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00.00 10,625.00 特种产品及热泵设备制造 22 四川华川工业有 限公司 四川 100.00 7,557.03 LED灯、井喷点火装置、气体 发生装置、自动灭火装置、车 用破玻逃生装置 23 贵州高峰石油机 贵州 100.00 12,600.00 石油机具制造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械股份有限公司 24 洛阳北方企业集 团有限公司 河南 100.00 14,072.00 摩托车制造 25 成都光明光电有 限责任公司 四川 100.00 15,726.00 光学玻璃、光学元件及特种光 学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及 技术咨询服务等。 26 湖南华南光电(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 100.00 5,064.00 光电行业 27 湖南江滨机器(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 100.00 28,800.00 装备制造 28 重庆南方摩托车 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 100.00 12,000.00 摩托车等特种车辆制造 29 武汉滨湖电子有 限责任公司 湖北 100.00 8,505.14 大型电子装备研制生产 30 江西长江化工有 限公司 江西 100.00 18,706.00 合成材料制造 31 湖北华强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 100.00 24,235.00 药用包装材料系列产品、防化 器材系列产品、空气净化系列 产品、模具、功能薄膜、橡胶 产品、炭材料和炭催化剂的生 产、销售及技术咨询 32 西安昆仑工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 100.00 28,000.00 装备制造 33 湖南云箭集团有 限公司 湖南 100.00 15,000.00 水轮发电设备及装备制造 34 保定天威保变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 46.53 184,152.85 变压器制造 35 保定同为电气设 备有限公司 河北 100.00 5,000.00 输配电设备及相关控制设备、 电线电缆、电子和电工机械专 用设备等 36 兵器装备集团财 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00.00 303,300.00 信贷、结算、委托贷款、票据 等金融服务 37 中国兵器装备集 团第五八研究所 四川 100.00 8,943.91 技术研究 38 长安汽车金融有 限公司 重庆 80.00 476,843.10 汽车金融 39 济南轻骑铃木摩 托车有限公司 山东 50.00 2,400.00 万美元 摩托车制造 40 济南轻骑摩托车 山东 100.00 8,000.00 摩托车制造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有限公司 41 南方工业科技贸 易有限公司 北京 95.05 2,630.00 招标代理、物资贸易、特种装 备代理 42 南方工业资产管 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00.00 330,000.00 股权及产业投资、资产经营、 证券金融投资 43 西南兵器工业公 司 重庆 100.00 20,000.00 汽车销售与服务、特种产 品及零部件制造 44 中国兵器工业第 二O八研究所 北京 100.00 14,121.49 技术研究 45 中国兵器装备集 团第二一八研究 所 上海 100.00 4,570.77 技术研究 46 中国兵器工业第 五九研究所 重庆 100.00 4,420.00 技术研究 47 中国兵器装备集 团摩托车检测技 术研究所 陕西 100.00 6,018.80 摩托车检测设备制造 48 中国兵器装备集 团人力资源开发 中心 北京 100.00 50.00 人力资源服务 49 中国兵器装备集 团信息中心有限 责任公司 北京 100.00 100.00 信息技术 50 中国兵器装备研 究院 北京 100.00 2,297.07 技术研究 51 中国长安汽车集 团有限公司 北京 100.00 609,227.34 汽车制造、投资、管理 注:1、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2、如无特殊标注,则注册资本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三)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 兵装集团为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骨干企业,是国防建设和国民经济建设的战 略性企业,连续多年跻身世界500强,最高排名101位,其前身可以追溯到第五 机械部、兵器工业部、国家机械工业委员会。 兵装集团的主要业务分为: 1、汽车业务 兵装集团汽车业务主要生产企业为长安汽车,涵盖整车(乘用车、商用车) 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以及发动机的研发、生产,并整合优势资源积极发展出行服 务、新销售等领域,进行多维度的产业布局。 2、摩托车业务 兵装集团摩托车业务主要生产企业为济南轻骑摩托车有限公司和洛阳北方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中小排量跨骑式、弯梁、踏板三个系列和大排 量600型摩托车。 3、输变电业务 兵装集团输变电业务主要生产企业为保定天威保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业务 涵盖大型电力变压器及配件的制造与销售。经营范围包括变压器、互感器、电抗 器等输变电设备及辅助设备、零部件的制造与销售;输变电专用制造设备的生产 与销售等。主导产品包括220kV-1000kV超高压、大容量变压器等。 4、光电业务 兵装集团光电产业主要生产企业为中光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光明光 电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业务涵盖精密光学元组件、光学辅料、光敏电阻等光电产 业中上游产品及光学器件、光学整机、光电系统集成等光电产业下游产品,并形 成军品民品业务线并行发展的趋势。 兵装集团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9年1-9月 2018年12月 31日/2018年 2017年12月31 日/2017年 2016年12月31 日/2016年 资产总额 32,219,143.00 33,267,899.00 36,724,246.99 36,038,210.79 负债总额 20,143,903.00 21,925,934.12 25,324,923.24 25,192,334.6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6,853,513.00 6,211,270.81 6,002,456.17 5,217,855.4 营业收入 13,329,074.00 22,420,997.24 30,268,722.83 47,001,363.36 净利润 388,035.00 72,508.18 1,707,523.25 2,382,718.1 归属于母公司股 563,484.00 177,351.07 499,874.51 385,537.29 东的净利润 资产负债率 62.52% 65.91% 68.96% 69.90% 注:上表数据中2016-2018年度数据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2019 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收购人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兵装集团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兵装集团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 地 其他国家 或地区居 留权 1 徐平 男 董事长、党组书记 中国 北京 无 2 龚艳德 男 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 中国 北京 无 3 贾宏谦 男 董事、党组副书记 中国 北京 无 4 刘卫东 男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中国 北京 无 5 董春波 男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中国 北京 无 6 张登洲 男 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中国 北京 无 7 何纪武 男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中国 北京 无 8 张宝林 男 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中国 北京 无 9 余蚕烛 男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中国 北京 无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兵装集团的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未受过与证 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及以上股 份情况 除长安汽车外,收购人持有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经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 序号 上市公司 上市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中光学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光学 002189.SZ 46.87% 2 云南西仪工业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西仪股份 002265.SZ 55.61% 3 保定天威保变电气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保变电气 600550.SH 46.53% 4 重庆建设汽车系统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证券交易所 建车B 200054.SZ 71.13% 5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东安动力 600178.SH 51.42% 6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ST天雁 600698.SH 37.40% 7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联交所 民生物流 1292.HK 25.44%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七)收购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兵装集团除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100.00%的股份外,不存在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 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1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00% 303,300.00 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二、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一)收购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西院科研楼南楼3层 法定代表人 刘卫东 注册资本 609,227.34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33948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 汽车、摩托车、汽车摩托车发动机、汽车摩托车零部件设计、开 发、制造、销售;光学产品、电子与光电子产品、夜视器材、信 息与通信设备的销售;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资产并购、资产重组咨询。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05年12月26日至不约定期限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西院科研楼南楼3层 联系电话 010-68966497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产权控制关系 1、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1)收购人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兵装集团持有中国长安100%股权,中国长安的 股权结构见本节“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章节。 (2)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中国长安控股股东为兵装集团,基本情况见本节“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 限公司”相关章节。 (3)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中国长安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2、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 业务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长安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 基本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1 南方天合底盘系统 有限公司 重庆 50.00 13,904.60 汽车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2 成都华川电装有限 责任公司 四川 96.10 47,532.61 汽车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3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湖南 37.40 106,441.00 汽车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4 成都宁江昭和汽车 零部件有限公司 四川 50.00 7,848.44 汽车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5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 有限公司 重庆 19.32 480,264.85 整车制造销售 6 南方英特空调有限 公司 重庆 50.00 5,000.00 汽车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7 湖南江滨机器(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 71.58 28,800.00 汽车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8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 动机制造有限公司 黑龙江 55.00 50,000.00 汽车及其发动动机、零配件 的制造销售 9 万友汽车投资有限 公司 重庆 100.00 79,931.59 汽车销售 10 南方佛吉亚汽车部 件有限公司 重庆 50.00 12,000.00 汽车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11 四川宁江山川机械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 100.00 12,000.00 汽车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12 哈尔滨哈飞汽车工 业集团有限公司 黑龙江 100.00 105,803.50 汽车及其发动动机、零配件 的制造销售 13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 54.51 46,208.00 汽车及其发动动机、零配件 的制造销售 14 中汇富通投资有限 公司 香港 100.00 60,682.25 投融资及贸易 15 成都建安汽车底盘 设计有限公司 四川 100.00 1,000.00 汽车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16 四川建安工业有限 责任公司 四川 100.00 39,390.11 汽车零配件的制造销售 17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 25.44 16,200.00 汽车及汽车零配件物流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2)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中国长安控股股东为兵装集团,兵装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基本情况见本节 “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章节。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 中国长安拥有整车、动力总成、零部件、商贸服务四大主业板块,已形成覆 盖微车、轿车、客车、重卡、专用车等宽系列、多品种的产品谱系,形成了比较 完善的产业链。目前,中国长安在全国拥有重庆、北京、黑龙江、河北、江西、 江苏、安徽、浙江、广东9大整车生产基地,30个整车(发动机)工厂,整车 及发动机年产能力278万辆(台)。目前,中国长安在全球30多个国家建立了营 销机构,产品销往70多个国家和地区。 中国长安始终坚持“以我为主,自主创新”的发展模式。经过多年努力,形成 了重庆、上海、北京、意大利都灵、日本横滨、英国诺丁汉、美国底特律等全球 协同创新研发格局。在做大做强自主品牌的同时,中国长安以开放的胸怀,全球 的视野,不断加大国际领域的战略合作。在整车领域与福特、马自达、铃木、标 致雪铁龙等国际知名汽车生产商开展深入合作,为中国消费者带来众多经典汽车 产品;在零部件领域与美国天合(TRW)、日本三菱、日本昭和、澳洲空调国际、 英国吉凯恩(GKN)建立广泛的资本合作关系。 中国长安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9年1-9月 2018年12月 31日/2018年 2017年12月31 日/2017年 2016年12月31 日/2016年 资产总额 19,538,372.00 20,022,406.19 23,089,262.88 23,442,407.80 负债总额 12,617,384.00 13,334,708.33 16,275,675.28 16,843,902.62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1,580,640.00 1,127,566.00 1,897,273.26 1,700,095.27 营业收入 10,403,775.00 18,111,348.69 26,142,713.91 27,423,264.99 净利润 212,476.00 -90,172.80 1,364,865.78 1,842,305.08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448,686.00 -7,143.39 191,600.55 140,680.65 资产负债率 64.58% 66.60% 70.49% 71.85% 注:上表数据中2016-2018年度数据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2019 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长安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长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1 刘卫东 男 董事长 中国 北京 无 2 朱华荣 男 董事 中国 重庆 无 3 胡荣建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4 厉大成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5 钱一欣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6 付有贤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7 周治平 男 董事、总裁、党委书记 中国 北京 无 8 张东军 男 董事、副总裁、总会计 师 中国 北京 无 9 马俊坡 男 副总裁 中国 北京 无 10 李晋宁 男 纪委书记 中国 北京 无 11 高军 男 副总裁兼科技与管理信 息化部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12 刘志岩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北京 无 13 张朝晖 女 职工监事、审计法律部 专务 中国 北京 无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长安的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未受过与证 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 (七)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 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长安除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兵器装备 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19.83%的股份外,不存在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 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 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1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9.83% 303,300.00 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2)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中国长安控股股东兵装集团境内、境外直 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 况见本节“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章节。 (六)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的公 司5%及以上股份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长安汽车外,中国长安持有的境内外其 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如下: 序 号 上市公司 上市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直接/间接) 1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 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 东安动力 002265.SZ 51.42% 2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 有限公司 上海 *ST天雁 600698.SH 37.40% 3 重庆长安民生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 长安民生物流 1292.HK 25.44%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2)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通过中国长安持股上述上市公司股权外, 控股股东兵装集团持有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 股份的5%的情况见本节“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章节。 三、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一)收购人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法定代表人 李红源 注册资本 33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7109287788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信息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 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 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 动。) 经营期限 2001年8月28日至不约定期限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道沟10号院3号科研办公楼6层 联系电话 010-68965588 (二)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产权控制关系 1、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 (1)收购人一致行动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兵装集团持有南方资产100%股权,南方资产的 股权结构见本节“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章节。 (2)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南方资产控股股东为兵装集团,基本情况见本节“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 限公司”相关章节。 (3)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南方资产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2、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 业务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南方资产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的 基本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1 南方兵器装备产业有 限责任公司 北京 100.00% 5,000.00 物业经营与管理 2 北京石晶光电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北京 61.57% 5,650.80 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3 湖南南方搏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 32.80% 8,100.00 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4 南方瑞源(北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100.00% 100.00 投资管理 5 北京上城家园房地产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100.00% 1,000.00 房地产开发 6 南方工业国际控股 (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100.00% 3,380万港元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注:1、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2、如无特殊标注,则注册资本单位为人民币万元。 (2)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基本情况 南方资产控股股东为兵装集团,兵装集团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的具体情况见 本节“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章节。 (三)收购人一致行动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一期财务状况 南方资产的主营业务包括股权及产业投资、资产经营和金融证券投资。南方 资产作为兵装集团产业投资、资产经营、资本运营和金融投资平台,始终坚持服 务主业、价值创造的战略定位,积极支持集团产业发展,培育新兴产业,开展市 场化资本运作,同时强化资产运营,有效盘活集团资源,推动兵装集团产业结构 调整和转型升级。 南方资产最近三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9年9月30日 /2019年1-9月 2018年12月 31日/2018年 2017年12月 31日/2017年 2016年12月 31日/2016年 资产总额 1,126,536.00 1,011,298.67 1,038,845.94 1,073,847.12 负债总额 350,723.00 359,482.39 468,615.87 547,437.24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所有者权益 766,817.00 651,816.29 570,230.07 526,409.88 营业收入 13,028.00 20,110.49 19,289.64 14,925.87 净利润 53,002.00 21,677.77 69,258.61 70,510.69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53,507.00 21,865.91 70,064.93 71,590.31 资产负债率 31.13% 35.55% 45.11% 50.98% 注:上表数据中2016-2018年度数据为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数,2019 年9月30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的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南方资产在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收购人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南方资产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性 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1 李红源 男 董事长、党委书记 中国 北京 无 2 厉大成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3 孙伟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4 张博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5 赵军 男 董事 中国 北京 无 6 王锟 男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中国 北京 无 7 路云飞 男 职工董事、总经理助理兼金 融投资部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8 付有贤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北京 无 9 孙大洪 男 监事 中国 北京 无 10 顾刚 男 职工监事、审计与风险管理 部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11 陈明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12 徐斌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 无 13 朱兴佳 男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中国 北京 无 14 项麟 男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中国 北京 无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南方资产的上述人员在最近五年内均未受过与证 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 讼或者仲裁。 (六)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的公 司5%及以上股份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长安汽车外,南方资产持有的境内外其 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份的5%的情况如下: 序 号 上市公司 上市地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持股比例 1 云南西仪工业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 002265.SZ 西仪股份 39.43%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2)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通过南方资产持股上述公司股权外,控 股股东兵装集团持有的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经发行股 份的5%的情况见本节“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章节。 (七)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 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南方资产除直接持有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 限责任公司22.60%的股份外,不存在直接持有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5%以上股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号 公司名称 注册 地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1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 22.60% 303,300.00 非银行金融机构 注:持股比例包括直接持股及间接持股。 (2)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南方资产控股股东兵装集团境内、境外直 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 况见本节“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相关章节。 四、本次收购中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一)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兵装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收购人及一致行动人之间的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收购中,兵装集团分别直接持有中国长安100%股权及南方资产100% 股权。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兵装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在 本次收购中属于一致行动人。 第二节 收购人收购目的 一、本次收购的目的 (一)推动四大转型,助力长安汽车向智能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面对未来汽车产业的变革趋势,长安汽车开启了第三次创业——“创新创业 计划”。以打造世界一流汽车企业为目标,以创新为驱动,将效率打造为组织核 心竞争力,着力推动“从服务客户向经营客户转型”、“从经营产品向经营品牌转 型”、“从传统产品向智能化+新能源产品转型”、“从提供产品的传统制造企业向 智能出行科技公司转型”四大转型目标。本次收购提供的资金将全方位加强长安 汽车在技术、研发、品牌等方面投入,助力长安汽车向智能出行科技公司转型。 (二)提升爆款车型产能,加强动力平台、碰撞试验等核心业务能力 长安汽车近年推出的CS75等系列车型是长安汽车战略转型的重要载体,形 成了良好的市场口碑和销售记录。 长安汽车基于模块化技术搭建的国内首个汽车动力平台蓝鲸NE动力平台, 能够大幅缩短发动机开发周期、提高同系列产品的通用化率,在降低车企生产成 本的同时,提高其生产效率,充分适应长安汽车未来乘用车及相关配套子系统大 规模推广智能制造模式的规划。 在汽车安全性日益受到重视的情况下,碰撞试验室能力升级建设项目建成后, 将满足国内汽车碰撞标准(C-NCAP、中保协汽车安全指数)日趋严格的要求, 同时能够满足大部分美标要求的试验手段。该项目将使长安汽车的安全标准、碰 撞能力测试获得显著升级,为新研车型、自动驾驶等新技术的安全性验证保驾护 航。 本次收购提供的资金将提升爆款车型产能,加强自主动力平台、碰撞试验等 核心系统业务能力,进一步提高长安汽车的综合竞争实力。 (三)优化资本结构,提高长安汽车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和收购,将进一步增强长安汽车的资金实力,满足上市公司 转型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优化,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的 财务风险,提高长安汽车应对宏观经济不确定性及抗风险的能力。 (四)不稀释实际控制人兵装集团对长安汽车的持股比例 本次发行前,兵装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2,120,023,170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44.14%,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本数),其中 兵装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合计拟认购金额不少于302,958.00万元(含本数)。 假设兵装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均按照承诺认购金额下限计算,发行完成后, 预计兵装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会有一定上升,仍为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稀释兵装集团对上市公司的持股比例,且增强了实 际控制人的控制力,为长安汽车战略发展和日常运营提供了资金支持。 二、未来十二个月继续增持或处置已有权益的股份之计划 兵装集团、中国长安及南方资产承诺并同意,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 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限售有特别要求的, 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将按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规定执行。 本次认购完成后,由于长安汽车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使兵装集 团及其关联方增加持有长安汽车的股份,亦遵守上述约定。 2020年4月,根据兵装集团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加强战略合作的 需要,兵装集团拟将其所持有的长安汽车34,232,588股股份,占上市公司已发行 总股本的0.71%,无偿划转给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科投资 控股有限公司,中电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愿意接收长安汽车股份。本次无偿划转 事项尚需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待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方能完成股权过户登记 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未来12个月内无确认的 处置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收购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其他计划或安排。如未来收购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收购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收购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收购已经履行的批准程序有: 1、2020年4月27日,长安汽车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本次收购相关事项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有: 1、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2、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3、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 第三节 收购方式 一、本次收购前后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兵装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2,120,023,17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本总数的比例为44.14%。 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 本数),兵装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认购的金额合计不少于302,958.00万元 (含本数),其中兵装集团拟认购金额为2,958.00万元,南方资产拟认购金额不 少于200,000.00万元(含本数),中国长安拟认购金额不少于100,000.00万元(含 本数)。假设兵装集团、中国长安、南方资产均按照承诺认购金额或承诺金额下 限认购,发行完成后,预计兵装集团直接、间接合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权比例将 上升。 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具体权益变动的数量和比例将在上市公司本次发行 完成后确定。 二、本次收购相关的协议主要内容 长安汽车于2020年4月27日分别与兵装集团、南方资产、中国长安签署了 《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合同内容摘要如下: (一)合同主体 甲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国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二)定价原则及认购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甲方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长安汽车股票交易均价的80%且不低于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 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 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乙方不参与询价,乙方愿意接受市场询价结果,认购价格与其他 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三)认购方式与认购数量 甲方拟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即不超过1,440,794,553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0,000.00万元(含 本数)。在前述范围内,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 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时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发行价格后,再最终确定发行数量。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中国 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购的金额合计不少于 302,958.00万元(含本数)。其中,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认购金额为2,958.00 万元,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认购金额不少于200,000.00万元(含本数),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金额不少于100,000.00万元(含本数)。 如甲方股票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四)价款支付 在长安汽车本次非公开发行取得中国证监会批文后,长安汽车聘请的主承销 商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方案向认购方发出 书面《缴款通知书》,乙方应按《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在该通知确定的缴款日 期前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股份认购价款支付至主承销商为甲方本次发行开立的 专门银行账户。上述认购资金将于会计师事务所完成验资并扣除相关费用后,划 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五)锁定期 乙方本次认购的甲方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限售有特别要求的,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为准。若签署限售期安排与监管机构最新监管意见不符,则双方将对限售 期安排进行相应调整。上述锁定期满后,该等股份的解锁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交 所的规定执行。 (六)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发行人于本次发行之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之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七)协议生效 本协议为附条件生效的协议,须在甲、乙双方签署且以下先决条件全部满足 之日起生效: 1、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董事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已按法律法规之规定获得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 3、本次发行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未能按约定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 分义务,或者违反全部或部分声明、保证或承诺的,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为了避 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若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如期足额履行缴付认购资金的义务,则构成对本协议 的根本违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股份认购资金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本协议项下约定之本次发行事项如未获得以下条件之一的:(1)发行人董 事会审议通过;(2)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3)发行人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4)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均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甲方根据其目前自身实际情况拟进行的安 排,该等安排可能会根据审批情况和市场情况等因素的变化由甲方在依法履行相 关程序后做出相应调整,该等调整不构成甲方违约,但甲方应在事项发生变更后 及时通知乙方。 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本协议本条的效力。 三、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出具日,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 在权利限制情形。 收购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平 2020年 月 日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书摘要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卫东 2020年 月 日 收购人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承诺本报告书摘要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红源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徐平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中国长安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卫东 2020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之签章页)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红源 2020年 月 日 中财网 (责任编辑:admin) |
- 上一篇:明后两年 厦门购买新能源汽车仍免征车辆购置税
- 下一篇:电动汽车现在品牌的所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