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当事人拒赔 法官网上隔空调解 伤残申请人领到首笔赔偿款,南通网
时间:2020-04-13 09:2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本网讯 “10万块钱赔偿款已经收到了,没想到疫情期间在家就能收到这笔钱,谢谢!”10日,港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接到了家住兴化的申请执行人杨某的电话。 事情要追溯到6年前。2014年12月的一天晚上,杨某驾车在沈海高速南通段与同方向李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擦,随后汽车又向左侧翻到对向路面,与对面来车发生猛烈碰撞,致三车及高速公路护栏损坏。事故发生后,杨某在几名伤员中伤情最重,加之他年纪较大,自身有“三高”等基础病,一度病危,辗转至南通、上海、兴化等多家医疗机构进行抢救、手术。 直至2019年年初,杨某才初步恢复。接着,他就赔偿事宜向港闸区人民法院起诉。经鉴定,杨某构成九级伤残。因交警无法确定杨某和李某在事故中的责任,法院经审理判决由杨某和李某平均承担赔偿责任。除保险公司应赔偿杨某21万余元外,李某还应赔偿杨某26万多元。此后,保险公司给付了赔款,而李某却一直拒不付款。 上月11日,杨某向法院邮寄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承办法官通过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李某名下并没有任何可供执行财产。法官与李某电话联系上后,了解到李某是名“90后”,多年前从山东随父母来南通创业开办了一家家用纺织厂,但6年前发生的事故对他心理影响很大,导致他无心经营,后来工厂关闭,汽车也卖掉了,现在上海打工,确实没有能力给付赔偿款。 电话里,法官耐心地做李某的工作,告知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希望他能积极筹款,切实解决杨某的困难。最终,李某同意先行给付10万元,余款每月给付1万元,分15个月付清。杨某同意了这个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考虑到外地当事人不方便来法院谈话,法官利用“支云”庭审系统连线杨某和李某,三方视频后,双方当事人在执行笔录、和解协议上签字,仅20分钟便完成了全部执行谈话过程。一周后,李某将首付款10万元汇至法院账户。随即,承办法官通过网络系统将这笔赔偿款汇到了杨某卡中。 通讯员微尘 记者王玮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