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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北汽集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原标题:16北汽集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16北汽集 :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付息公告


证券
代码:
136335
证券
简称:
16
北汽集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
20

付息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登记日

201
9

3

27

. 债券
付息


201
9

3

30



北京
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3

28
日发行的
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
20

3

30
日支付自
201
9

3

28


20
20

3

27
日期间的利息。根据《北京
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和《
北京
汽车集团
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告书》
有关条款的规
定,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本期债券
的基本情况


1

债券名称: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2016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

债券
简称及代码:
债券
简称

“16
北汽




证券
代码


136335.SH



3

发行总额:
10
亿元



4

债券期限:
7
年期


5

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
3.6
%,
在该品种债券存续期内
固定不变


6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二、本次
付息方案



16
北汽

”的票面利率为
3.6%
,每手“
16
北汽

”(面值人民

1,000
元)实际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
元(含税)。




、付息
债权登记日

付息日


1
、债权登记日:
20
20

3

27



2
、债券付息日

20
20

3

30




、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
20

3

27

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
16
北汽

”持有人。




、付息方法


本公司将委托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兑息。本公司将
在本期兑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的利息足额划付至登记公司
上海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
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证券公司,再由证券公司将
利息款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




、关于
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一)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人所得税
法》”)和《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
个人投资者应就其获得的债券利息所得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
[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将统一由各付息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付息机构所在地的税
务部门缴付。请各付息机构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做好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工作。如各付息机构未履行
上述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
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各付息机构自行承担。



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征缴说明如下:


1
、纳税人:本期债券的个人投资者


2
、征税对象:本期债券的利息所得


3
、征税税率:按利息额的
20%
征收


4
、征税环节:个人投资者在付息网点领取利息时由付息网点一
次性扣除


5
、代扣代缴义务人:负责本期债券付息工作的各付息网点


6
、本期债券利息税的征管部门:各付息网点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二)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
通知》(
财税〔
2018

108
号)的规定,
2018

11

7
日至
2021

11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
)债券持有



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
居民企业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
得税法实施条例》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规定,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居
民企业,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本
次债券付息的相关机构

联系方式


1.
发行人: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双河大街
99



邮政编码:
101300


联系人:
田玥


联系
方式

010
-
56636837


传真:
010
-
87664048


2.
债券
受托管理人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联系
人:
闫晋

邵治铭


电话:
010
-
5
6511756


3.
托管机构:
登记
公司
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
166
号中国保险大厦


联系人
:徐瑛


联系电话:
021
-
68870114


邮政编码:
200120


投资者
可以到
下列互联网
网址
查阅
本付息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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