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市给予城市公交企业和出租汽车企业优惠扶持政策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时间:2020-03-17 11:4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敦化市实施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后,11家出租汽车企业秉着“安全、文明、诚信、优质”的经营理念,主动担当社会责任,行业管理水平、从业人员职业素养和综合服务质量得到了提升,改革发展成果获得省、州、市有关领导和敦城百姓的广泛认可;敦化市城市公交经营管理水平、运输服务保障能力和新能源纯电动公交车普及率更是排在全省前列。 在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城市公交企业和出租汽车企业,敢于担当,勇于奉献,牺牲自身利益,服务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大局,为保障百姓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出行服务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受疫情影响,各企业普遍出现了车辆运营收入中断、管理成本升高、从业人员流失等问题,城市公交企业和部分出租汽车企业更是面临着偿还贷款的巨大压力。为此,敦化市出台了相关优惠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新冠肺炎疫情难关。 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对敦化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市交通运输管理所根据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的邀约和承诺,于2020年1月28日启动了巡游出租汽车定额任务动态调整机制,引导、鼓励11家出租汽车企业免收480台巡游出租汽车2月份和3月份两个月的车辆运营定额任务,减轻从业人员工作负担,促进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提前返还11家出租汽车企业10%的经营期内履约保证金共计69万元,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经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协调,巡游出租汽车监管平台运营商将给予11家出租汽车企业以下资费优惠:免收2020年2月份的监控平台管理费和流量费;对一次性缴纳2020年度监管平台管理费和流量费的,给予每台车每月15元的优惠,收费标准从每台车每月145元降至130元;市交通运输管理所将结合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星级综合评定及文明诚信标兵车评选结果,对疫情防控期间,主动担当作为,工作表现突出的巡游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给予每人500元的现金奖励。 对在疫情期间表现突出的公益、昌通、通力三家企业额外给予三项奖励政策:在提前返还三家企业10%经营期内履约保证金的基础上,再奖励返还三家企业10%的经营期内履约保证金,累计56万元;分别给予三家企业2000元的现金奖励;给予三家企业旗下的180台巡游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星级综合评定整体上调一个星级。敦化市还协调有关部门,对城市公交企业提前划拨了2019年度公交车运营补贴预拨资金200万元。 据统计,此次优惠扶持政策,敦化市城市公交企业、出租汽车企业及从业人员共计享受划拨、减免、奖励和提前退还的资金达797万元。 (责编:马俊华、谢龙)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