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交通部战疫文件:创新举措 全力支持汽车企业复工复产(2)
时间:2020-03-17 09:4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战疫”取得阶段性胜利后,重点逐渐转移到复工复产,但除人员到岗到位受到影响外,还受到原材料、零部件、运输链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受到检测机构等关联机构开工情况的影响。 经过严谨研究以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统筹考虑疫情影响、汽车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复工复产现状,《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1部分:载货汽车》第二阶段实施条款、《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 第2部分:牵引车辆与挂车》第一阶段实施条款,从2020年5月1日顺延至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如上所述,道路运输车辆是运输生产工具,关乎运输安全生产兜底问题,交通运输部作为道路运输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以及“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坚定公开、公平、公正履职。坚决执行“保生产、促发展”,推进道路运输全产业链降本增效;坚决守住安全“底线、红线”,推进载运工具高质量发展,保障运输装备安全,实现“交通装备先进适用、完备可控”的交通强国建设目标。 本文作者:周炜 博士 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汽车运输研究中心 主任 交通运输部第五届专家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国家安全生产专家组成员(道路交通组副组长),第一届国家安全生产应急专家组成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会员,中国公路学会会员。长期从事“交通运输安全”领域科学、技术、政策研究,在交通运输智能安全、运行安全保障、车路协同自动驾驶、应急处置及救援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