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东风01 :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时间:2020-02-25 06:2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20东风01 :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债)发行公告
时间:2020年02月24日 14:51:31 中财网
股票简称: 东风集团股份 股票代码: 0489 . H K u=3993947470,2298412414&fm=21&gp=0 C:\Users\LIAOYU~1\AppData\Local\Temp\WeChat Files\1a36362eafada306c87c748d8ef9545.jpg F:\HPSCANS\扫描0050.jpg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ongfeng Motor Group Co., Ltd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 1 号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 一 期) (疫情防控债) 发行公告 (面向合格投资者) 牵头主承销商 / 簿记管理人 联席 主承销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财务顾问 东风汽车财务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 要 提 示 1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发行人 ” 、 “ 本公司 ” 、 “ 公司 ” 或 “ 东风汽车 ” )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 60 亿元(含 1 60 亿元)公司债券(以下 简称 “ 本次债券 ”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监许可 [2019]1792 号 ” 核 准。 本期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 一 期) (疫 情防控债) (以下简称 “ 本期债券 ” )发行规模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2 、发行人本期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共计不超过 3,000 万张,发行价格 为 100 元 / 张。 3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 信用等级为 AAA , 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 期末净资产为 1,311.57 亿元(截至 201 9 年 6 月 30 日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负债 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数);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134.62 亿元( 201 6 年度、 201 7 年度和 201 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利润表中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次债券一年利息的 1.5 倍。 4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相 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 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 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 、本期债券无担保。 6 、本期债券 为 3 年期债券。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的结果, 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本期 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8 % - 3.8 % 。票面利率将以公开方式向具 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进行询价后,由发行人与 簿记管理人 确定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簿记建档区间,投资者直接向簿记管理人发出申购订 单,簿记管理人负责记录申购订单,最终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申购情况 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发行利率。 8 、发行人和 主承销商 将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 T - 1 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 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 ( T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公告本 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9 、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 本期债券符 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 记公司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有关部门最终 批复。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执行。 10 、 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 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2017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 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 配售”。 11 、 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12、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 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3 、 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 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 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5 、 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 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东风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 期) (疫 情防控债) 募集说明书 》。 16、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17、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本期债券 的簿记时间或者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简称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或东风 汽车 指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债券 指 根据发行人于 2019 年 3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14 日 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通过的有关 决议,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的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含人民 币 160 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期债券 指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 一 期) (疫情防控债) 本次发行 指 本期债券的发行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登记公司、登 记机构、证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 指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银国际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评 指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 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 / 或休息 日) 工作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 包括法定节假日) 交易日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网下询价日(T-1日) 指 2020年2月25日,为本期发行接受合格投资 者网下询价的日期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 (T日) 指 2020年2月26日,为本期发行接受投资者网 下认购的起始日期 《配售缴款通知书》 指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公开 发行 公司债券(第 一 期) (疫情防控债) 配 售缴款通知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 债券名称: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 一 期) (疫情防控债) 。(债券简称为 “ 20 东风 01 ” ,债券代码为 “ 163181 ” ) (二)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三) 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四) 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五) 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 为 3 年期债券。 (六)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 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 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七) 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 不计复利。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 家有关规定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八) 还本付息的期限: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 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 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九) 还本付息的支付方式: 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 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 的相关规定办理 。 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 利率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 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 的本金。 (十) 起息日: 20 20 年 2 月 27 日。 (十一) 付息日: 本期债券 付息日为 202 1 年至 202 3 年每年的 2 月 27 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 不另计利息。 (十二) 本金支付日: 本期债券 本金支付日为 2023 年 2 月 27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 利息。 (十三) 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将按照上交所和中国证 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十四) 利息登记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办 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均有权就其 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 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 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十五) 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 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 的乘积;于本金支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 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 金。 (十六) 还本付息的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 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 关规定办理。 (十七)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十八)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综合评定 ,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 ,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 (十九)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二十)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 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二十二) 发行对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 (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并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参与公司债券 认购和转让的,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 (二十三) 网下配售原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 售,机构投资者的获配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 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所有投资者的累计有效申 购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 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 先的原则配售;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 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 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 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二十四) 拟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十五)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 30 亿元(含 30 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部分资金将专门用于补充公 司在湖北疫区范围内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分子公司在疫情期间生产营运(包 含防疫特种车辆零部件生产)、抗疫物资运输以及公司向疫区捐赠等过程中 的流动性资金需求。 (二十六)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名称: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武汉 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户:575572874215 (二十七) 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 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十八)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 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十九)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 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十) 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日期 发行安排 T - 2 日 ( 20 20 年 2 月 24 日 )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信用评 级报告 T - 1 日 ( 20 20 年 2 月 25 日 ) 网下询价 确定票面利率 T 日 ( 20 20 年 2 月 26 日 )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 网下发行起始日 簿记管理人向获得网下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发送 配售缴 款通知书 T+1 日 ( 20 20 年 2 月 27 日 ) 网下发行截止日 网下合格投资者于当日 17:00 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 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T+2 日 ( 20 20 年 2 月 28 日 )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 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网下投资者 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对象 / 网下投资者为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 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 应当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管理办法》、《适 当性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 2.8 % - 3.8 % 。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 2020 年 2 月 25 日( T - 1 日),参与询价的 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 ( T - 1 日) 14:00 - 17:00 之间将《 东风汽车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 20 年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 一 期) (疫情防控债) 网下利率询 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 “ 《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 ,见附件)传真 或 发送邮件 至簿记管理人处。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 长。 (四)询价办法 1 、填制《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和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从本发行公告中所列示的网站下载 《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 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时应注意: ( 1 )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区间范围内填写申购利率; ( 2 )每一份《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 5 个申购利率,询价可 不连续; ( 3 )填写申购利率时精确到 0.01% ; ( 4 )申购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 5 )投资者的最低申购金额不得低于 1,000 万元,每个申购利率上的申购 金额不得少于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并为 100 万元的整数倍; ( 6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 购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2 、提交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 T - 1 日) 14:00 - 17:00 间将以下文件传真 或邮件发送 至簿记管理人处: ( 1 )填妥并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 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 2 )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 3 ) 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的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债券合格投资 者资质审核确认单》(以下投资者可无需提供: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 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 QFII 、 RQFII ); ( 4 )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 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申购传真: 010 - 65353035 , 申购邮箱 : DCM_YY@cicc.com.cn , 咨询电话: 010 - 65353070 。 每家合格投资者填写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 或邮件发送 至 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合格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簿 记管理人处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 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3 、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情况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 本期债 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 20 20 年 2 月 26 日( T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 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网下发行的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合格证券账户且符 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规定的合格投 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 有关规定。 主承销商有权要求申购投资者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申购投 资者应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 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投资者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 资者适 当性核查,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投资者 应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 0 亿元)。 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 10,000 手( 1,000 万元),超过 10,000 手的必须是 1,000 手( 100 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 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累计有效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 100 元 / 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发行首日 2 020 年 2 月 26 日( T 日)的 9:30 - 17:00 , 及 2020 年 2 月 27 日 ( T+1 日)的 9:30 - 17:00 。 (五)申购办法 1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自行 承担有关的法律责任。 2 、凡参与本期债券网下申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登记公司的证 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 T - 1 日)前开立 证券账户。 3 、参与网下询价及申购的各合格投资者应在 2020 年 2 月 25 日( T - 1 日) 14:00 - 17:00 间将以下资料传真 或邮件发送 至簿记管理人处: ( 1 )填妥并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 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 ( 2 )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 3 )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的由开户证券公司出具的《债券合格投资 者资质审核确认单》(以下投资者可无需提供: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 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 QFII 、 RQFII ); ( 4 )簿记管理人要求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以及监管部 门要求能够证明申 购人为合格投资者的相关证明。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 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 配售依照以下原则进行: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 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向高对认购金额进行累计,当所有投资者的累计有效申购金 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 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 申购利率相同且在该利率上的所有申购不能获得足额配售的情况下,按照等比 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 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簿记管理人将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 ( T 日)向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 者发送 《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疫情防控 债)配售缴款通知书》 ( 以下简称 “ 《配售缴款通知书》 ”) ,内容包括该合格投 资者获配金额和需缴纳的认购款金额、付款日期、划款账户等。上述《配售缴 款通知书》与合格投资者提交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共同构成认购的要 约与承诺,具备法律约束力。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项在 2020 年 2 月 27 日 ( T+1 日) 17:00 前按时足额划至牵头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 时请注明合格投资者全称和 “ 证券账户号码 + 东风汽车公司债 ” 字样,同时向簿记 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 账户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银行账户: 1100 1085 1000 5600 0400 汇入行人行支付系统号: 105100010123 联系电话: 010 - 6505 1166 传真: 010 - 6505 0196 (八)违约的处理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未能在《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向牵头 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足额划付认购款项,将被视为违约。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 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 者的法律责 任。 四、认购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揭示 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 揭示条款参见《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疫情防控债)募集说明书(面向合格投资者)》。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竺延风 注册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 1 号 办公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特 1 号 联系电话: 027 - 8428 5295 传真: 027 - 8428 5214 联系人: 李锦华、施 万 (二)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沈如军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 联系人: 孙 男、程达明、王 鑫、陈 雪、余 靖、许 丹、 闫汝 南、廖宇楷、何 柳 、朱光晔 、 孙 睿 联系电话: 010 - 6505 1166 传真: 010 - 6505 0196 (三)联席主 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宁 敏 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200 号中银大厦 39 层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北大街 110 号 7 层 联系人: 韩文胜、王 锐、宋 宁 联系电话: 010 - 6622 9000 传真: 010 - 6657 8961 (以下页无正文) F:\HPSCANS\扫描0051.jpg (本页无正文,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 一 期 )(疫情防控债 )发行公告 》 之盖章页) 发行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F:\HPSCANS\扫描0017.jpg (本页无正文,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 一 期) (疫情防控债)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F:\HPSCANS\扫描0018.jpg (本页无正文,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 一 期) (疫情防控债) 发行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 一: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 一 期) (疫情防控债) 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重要声明 1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及填表说明。 2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 用章)后传真 或邮件发送 至簿记管理人处,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不 可撤销。申购人如需对已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的本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簿记管理人的同意,方可进行 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本表。 3 、申购人承诺并保证其将根据主承销商确定的配售数量按时完成缴款。 4 、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开立可用于申购本期债券 的账户。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簿记时间可适当延长。簿记结束后,若申购量不足本期债券发 行规模,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 托管券商席位号 经办人姓名 传真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证券账户名称(上海) 证券账户号码(上海) 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 3 年期品种(区间: 2.8 % - 3.8 % ) 申购利率( % ) 申购金额(万元) 重要提示: 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 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于 2020 年 2 月 25 日 ( T - 1 日) 14:00 至 17:00 间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由开户证券公司 出具的《债券合格投资者资质审核确认单》(以下投资者可无需提供: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 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 QFII 、 RQFII )传真 或邮件发送 至簿记管理人处, 申购传真: 010 - 65353035 , 申购邮箱 : DCM_YY@cicc.com.cn , 咨询电话: 010 - 65353070 。 申购人在此承诺: 1、 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 比例限制) , 未经与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本认购申请表不可撤销; 2、 本期申购款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及其它适用于自身的相关法规或合 同约定要求,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 申购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 )是 ( ) 否 直 接或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或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 或 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或接受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的财务资助 ; 3、 申购人已阅知《合格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 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若投资者类型属于 B 或 D ,并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的,请打 钩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规投资者。 ( )是 ( )否; 4、 申购人确认:( )是( )否 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 的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 5、 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 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 6、 本期债券仅面向 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2017 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备相应 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合格投资者发行,申购人确认并承诺,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前,已通过 开户证券公司债券合格投资者资格认定,具备认购本期债券的合格投资者资格,知晓本期债券信 息披露渠道,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等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及《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 揭示书》(附件三)所刊内容,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经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 务能力,同 意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并承担相应的风险,且认购账户具备本期债券认购与转让权 限; 7、 主承销商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本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 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本申购人 未通过主承销商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 券,在此情况下,本申购人承诺赔偿主承销商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 8、 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等情况确定其具体配售金额,并接受所确定的最终债券配售结 果;簿记管理人向申购人发出《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第 一 期) (疫情防控债) 配售缴款通知书》(简称 “ 《配售缴款通知书》 ” ),即构成对本申购要约的承诺; 9、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 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 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 的比例向簿记 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10、 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有权延长本期债券的簿记 时间或者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11、 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合格投资者的新增 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12、 申购人承诺遵守行业监管要求,本次各配售对象申购金额不超过其所对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规模; 申购人承诺本次申购的资金来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合格投资者确认函(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 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中)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办法(2017年修订)》第六条及相关管理办法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 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 (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 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 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 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 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 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如为合伙企业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 (E)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 1. 申请资格认定前20个交易日名下金融资产日均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 入不低于50万元; 2. 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 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 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F)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请说明具体类型并附上相关证明文件(如有)。 前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 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 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合格投资 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 附件三:上交所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 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尊敬的投资者: 为使贵公司更好地了解投资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债券市场投 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揭示书,请认真详细阅 读,关注以下风险。 贵公司在参与公司债券的认购和交易前,应当仔细核对自身是否具备合格投资者资格, 充分了解公司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 具体包括: 一、【总则】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 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 二、【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投资的资金来源、实际需求、 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损失后的损失计提、核销等承担损失方式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 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 三、【信用风险】债券发行人无法按期还本付息的风险。如果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资信评 级较低的信用债,将面临显著的信用风险。 四、【市场风险】由于市场环境或供求关系等因素导致的债券价格波动的风险。 五、【流动性风险】投资者在短期内无法以合理价格买入或卖出债券,从而遭受损失的 风险。 六、【放大交易风险】投资者利用现券和回购两个品种进行债券投资的放大操作,从而 放大投资损失的风险。 七、【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回购业务期间需要保证回购标准券足 额。如果回购期间债券价格下跌,标准券折算率相应下调,融资方将面临标准券欠库风险。 融资方需要及时补充质押券避免标准券不足。投资者在参与质押式协议回购业务期间可能存 在质押券价值波动、分期偿还、分期摊还、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导致质押券贬值或不足的 风险。 八、【操作风险】由于投资者操作失误,证券公司或结算代理人未履行职责等原因导致 的操作风险。 九、【政策风险】由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交易所规则的变化、修改等原因,可能 会对投资者的交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造成经济损失。对于交易所制定、修改业务规则或根 据业务规则履行自律监管职责等造成的损失,交易所不承担责任。 十、【不可抗力风险】因出现火灾、地震、瘟疫、社会动乱等不能预见、避免或克服的 不可抗力情形给投资者造成的风险。 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尽列明债券交易的所有风 险。贵公司在参与债券交易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上市说 明书(如有)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 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交易的相应风 险,避免因参与债券交易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 附件四: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用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 请表不可分割的 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发行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2、票面利率应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3、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4、网下发行本期债券的申购金额下限为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应 为100万元的整数倍;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30亿元。 5、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合 格投资者的新增的投资需求,每一标位单独统计,不累计。 6、以下为申购利率及申购金额的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 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期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00%-5.00%。某 投资者拟在不同利率标位上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票面利率( % ) 申购金额(万元) 4.20 2,000 4.40 2,000 4.60 2,000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 4.60% 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6,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60% ,但高于或等于 4.40% 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4,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40% ,但高于或等于 4.20% 时,有效申购金额为 2,000 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 4.20% 时,该申购要约无效。 7、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由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在本认购申请表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或营业部印章由开户 证券公司出具的《债券合格投资者资质审核确认单》(以下投资者可无需提供:经有关金融 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及其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养老基金、社会公益基金、 QFII、RQFII)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理人处。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 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传真或邮件发送至簿记管 理人后,即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可撤销。若因合格投资者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 接或间接导致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合格投资者自行负责。 8、与询价与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或发送邮件至指定申购邮箱方式参与本次询价与 认购,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合格投资者传真或邮件发送后,请及时拨打联系电 话进行确认。申购传真:010-65353035 ,申购邮箱:DCM_YY@cicc.com.cn,咨询电话: 010-65353070 。 中财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