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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行业高层投资决策参考

一、2019 年11 月份中国汽车行业运行分析

    2019 年11 月,汽车产销环比实现增长,同比来看,产量实现增长,销量降幅较上月收窄。分车型来看,乘用车市场消费需求没有有效改善,销量同比继续呈下降走势;商用车在加快更新淘汰及投资拉动的作用下,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前期一直保持高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产销同比已经连续第五个月出现下降,市场消费动能仍处于不足状态。出口方面,11 月,我国汽车出口量环比小幅下降,同比实现增长。经济效益方面,1-10 月,汽车工业重点企业(集团)主要经济指标仍呈下降走势,但降幅与1-9 月相比,继续呈不同程度收窄。

    1、2019 年11 月份中国汽车工业产销形势

    2019 年11 月,汽车产销表现总体好于上月,其中产量增速明显高于销量,商用车表现好于乘用车。当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59.3 万辆和245.7 万辆,环比分别增长13.0%和7.7%,产量同比增长3.8%,销量同比下降3.6%,销量降幅比上月继续收窄。1-11 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303.8 万辆和2311.0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9.0%和9.1%,产销降幅比1-10 月继续呈小幅收窄。

    从11 月产销数据完成情况看,产销量继续回升,产销量恢复到250 万辆左右的较高的水平,尤其是产量同比呈现了正增长,一方面反映企业在连续降低库存水平后,开始回补库存,生产节奏有所恢复;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企业对今后的市场信心有所恢复。4 季度以来,我国汽车产销降幅虽然继续保持收窄的态势,但市场总体回升缓慢,消费信心仍显不足。

    2、2019 年11 月份中国乘用车产销情况

    11 月,乘用车产量实现环比、同比双增长,但由于消费需求改善较为有限,乘用车销量同比仍呈下降走势。11 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16.3 万辆和205.7万辆,环比分别增长11.6%和6.7%,产量同比增长1.9%,销量比下降5.4%。1-11月,我国乘用车市场销售总体呈现弱势运行局面,累计完成产销1917.5 万辆和1923.1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0.7%和10.5%。尽管国家相关部委已经出台了部分鼓励消费的政策,但对乘用车市场下行压力的缓解仍然十分有限。

    11 月,中国品牌乘用车市场占有率环比和同比均呈一定下降。共销售80.6万辆,环比增长4.7%,同比下降11.4%,占乘用车销售总量的39.2%,占有率比上月下降0.7 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2.7 个百分点。在外国品牌中,与上月相比,德系和日系乘用车销量呈较快增长,韩系略增,美系和法系下降明显;与上年同期相比,德系销量保持较快增长,日系增速略低,其他外国品牌依然呈明显下降。

    11 月,中国品牌轿车、SUV 和MPV 市场占有率分别为19.3%、52.6%和75.9%,与上月相比,轿车和MPV 市场占有率小幅增长,SUV 有所下降。

    11 月,基本型乘用车(轿车)销售96.3 万辆,环比增长7.2%,同比下降10.8%;运动型多用途乘用车(SUV)销售93.5 万辆,环比增长7.7%,同比增长3.3%;多功能乘用车(MPV)销售12.3 万辆,环比下降5.6%,同比下降17.8%;交叉型乘用车销售3.5 万辆,环比增长16.3%,同比下降7.7%。

    2019 年11 月,小排量乘用车销售环比增长,同比下降,市场占有率低于上月及上年同期水平。1.6 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11 月共销售146.5 万辆,环比增长5.1%,同比下降8.5%;1.6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销量占乘用车总销量比重为71.3%,市场份额较上月低1.1 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低2.4 个百分点。

    11 月,1.6 升及以下排量轿车共销售74.9 万辆,环比增长6.1%,同比下降15.2%;1.6 升及以下排量轿车销量占轿车总销量比重为77.8%,市场份额较上月下降0.8 个百分点,较上年同期低4.3 个百分点。

    3、2019 年11 月份中国商用车产销情况

    11 月,在加快更新淘汰及投资拉动的作用下,商用车产销继续保持较好的增长势头。当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3.0 万辆和40.0 万辆,环比分别增长20.3%和12.3%,同比分别增长14.6%和6.9%,表现好于乘用车及汽车市场总体。

    1-11 月,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386.3 万辆和387.9 万辆,产量同比增长0.3%,销量同比下降1.6%。

    4、2019 年11 月份中国客车销售情况

    2019 年11 月,客车销售环比增长明显,同比也实现小幅增长。当月客车完成销售4.5 万辆,环比增长33.6%,同比增长1.8%。在客车主要品种中,与上月相比,大型客车和中型客车销量增长明显,轻型客车销量也实现较快增长;与上年同期相比,大型客车和中型客车销量继续呈现明显下降走势,而轻型客车销量则延续了上月的较快增长走势。

    5、2019 年11 月份中国货车销售情况

    2019 年11 月,货车销售环比、同比均实现增长,总体表现较好。当月货车共完成销售25.3 万辆,环比增长9.8%,同比增长5.7%。在货车主要品种中,环比来看,四大类车型销量均实现较快增长,其中微型货车销量增速最高,达到17.2%;同比来看,中型货车销量同比继续呈下降走势, 其余三类车型销量均实现不同程度增长。

    6、2019 年11 月份新能源汽车产销情况

    (1)总体产销情况

    11 月,新能源汽车产销环比呈一定增长,同比下降依然明显,且已连续5个月下降,表现低迷。从累计产销量来看,1-11 月同比仅实现微弱增长,全年或呈现负增长。

    具体来看,2019 年11 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1.0 万辆和9.5 万辆,环比分别增长16.0%和27.1%,同比分别下降36.9%和43.7%。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6 万辆和8.1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29.6%和41.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均完成1.4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63%和54.4%。

    1-11 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09.3 万辆和104.3 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6%和1.3%,增速比1-10 月继续回落。在新能源汽车主要品种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同比保持增长,增速略高于行业,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降幅比1-10月有所扩大。具体来看,1-11 月,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89.1 万辆和83.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0.3%和5.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0.1万辆和21 万辆,同比分别下降18.7%和12.1%;燃料电池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426辆和1337 辆,同比分别增长398.6%和375.8%。

    (2)动力电池生产情况

    根据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发布的数据,11 月,我国动力电池产量共计9.0GWh,同比上升10.5%,环比上升35.6%。其中三元电池产量5.4GWh,占总产量59.4%,同比上升3.1%,环比上升36.0%;磷酸铁锂电池产量3.6GWh,占总产量40.1%,同比增长34.1%,环比增长36.6%。1-11 月,我国动力电池产量累计79.2GWh,同比累计增长29.3%。其中三元电池产量累计50.3GWh,占总产量63.5%,同比累计增长46.2%;磷酸铁锂电池产量累计26.5GWh,占总产量33.5%,同比累计增长2.8%,开始呈正增长趋势。

    2019 年11 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共计6.3GWh,同比下降25.9%,环比上升54.3%,年底冲量效果较去年有一定差距。三元电池、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分别为3.8GWh 和2.5GWh,同比分别下降30.8%和24.0%。磷酸铁锂电池环比增长132.3%,呈大幅上升趋势。2019 年1-11 月,我国动力电池装车量累计52.5GWh,同比累计增长20.4%。其中三元电池装车量累计35.7GWh,占总装车量68.1%,同比累计增长35.3%;磷酸铁锂电池装车量累计15.5GWh,占总装车量29.5%,同比累计下降3.9%。2019 年1-11 月我国动力电池企业装车量排名为:

    宁德时代、比亚迪、国轩高科、力神电池、中航锂电、时代上汽、亿纬锂能、孚能科技、鹏辉能源、卡耐新能源。

    (3)充电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情况

    根据中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促进联盟发布的数据,截至2019 年11 月底,联盟内成员单位总计上报公共类充电桩49.6 万台,其中交流充电桩28.9万台、直流充电桩20.6 万台、交直流一体充电桩488 台。2019 年11 月较10月公共类充电桩增加1.7 万台。从2018 年12 月到2019 年11 月,月均新增公共类充电桩约1.7 万台,2019 年11 月同比增长71.0%。

    7、2019 年11 月份中国重点企业销售情况

    2019 年11 月,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共销售225.7 万辆,占汽车销售总量的91.9%。在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中,与上月相比,十家企业销量均呈增长,其中广汽和吉利增速居前。

    1-11 月,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为:上汽集团、东风公司、中国一汽、北汽集团、广汽集团、中国长安、吉利控股、长城汽车、华晨汽车和奇瑞汽车,分别销售548.7 万辆、324.8 万辆、315.4 万辆、198.0 万辆、187.6万辆、156.6 万辆、123.4 万辆、95.4 万辆、72.4 万辆和65.1 万辆。1-11 月,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共销售2087.2 万辆,占汽车销售总量的90.3%。在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中,与上年同期相比,一汽、长城和华晨销量小幅增长,其他企业均呈下降。

    、2019 年12 月汽车行业政策监管

    1、工信部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征求意见稿),并于12 月3 日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到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25%左右,智能网联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到30%,高度自动驾驶智能网联汽车实现限定区域和特定场景商业化应用。征求意见稿指出,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和健全安全保障体系。开展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加强设计、制造、测试验证等全过程可靠性技术开发应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健全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控制和追溯机制。引导企业强化品牌发展战略,以提升质量和服务水平为重点加强品牌建设,推动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征求意见稿提出,完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建立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机制。

    点评:新规划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将有助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汽车强国建设步伐。新规划注重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提升,以自主创新为契机,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新能源汽车安全性,将从根本上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品牌价值与核心竞争力,从而赢得更多消费者的青睐。

    2、工信部推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

    为推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适应行业发展新形势,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对2012 年公告发布的《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及2013 年印发的《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12 月11 日,工信部将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求时间截止到2019 年12 月24 日。

    点评:相关政策的修订将更好地引导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健康发展,防止环境污染,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提升资源综合利用技术和管理水平。

    3、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暂停加征关税12 月15 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称,暂不实施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公告指出,为落实中美双方近日关于经贸问题的磋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计划于12 月15 日12 时01 分起加征关税的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暂不征收10%、5%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汽车及零部件继续暂停加征关税。除上述措施外,其他对美加征关税措施继续按规定执行,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继续开展。

    4、新能源汽车电池将纳入新版三包

    12 月22 日从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获悉,目前新版汽车三包政策正在抓紧修订之中,主要针对新能源汽车、退换车条件、处罚额度等方面进行调整,同时新能源车的电池电机主要部件将被纳入新版三包范围。国家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三包部主任贺兴表示,此次三包最大的变化在于将针对新能源汽车的技术特点进行调整。动力蓄电池和电机将纳入到与发动机、变速器并列的家用汽车主要系统中,这两大部件出现故障,同样可以享受免费更换总成。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发展。随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的增加,车辆安全问题也逐渐凸显。其中,电动车起火引起的安全问题让不少消费者对新能源购车产生了焦虑。电池、电机纳入新三包法修订的同时,本次三包法的修订在退换车条款中同时补充了家用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起火的故障。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发展,消费者对于车辆续航能力提升的需求迫切。然而,为增加车辆竞争力,某些车企采取了“虚标”续航能力的做法。为此,新版三包政策将对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提出质量担保要求,要求纯电动车型必须明确标注动力电池的衰减限制和相关的测试方法。

    点评:随着近两年新能源汽车的蓬勃发展,新能源车主在购车与使用中的痛点也逐渐显现。新三包政策对新能源汽车的调整,能让新能源车主在出现类似事件时有据可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新三包政策落地,也将进一步规范新能源汽车市场。

    5、国务院推进老旧汽车报废 多家上市公司或将受益12 月24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意见》

    提出,鼓励汽车、家电、消费电子产品更新消费,有力有序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鼓励限购城市优化机动车限购管理措施,以挖掘内需带动就业。华创证券测算,一辆汽车五大总成回收价值约为5000 元至7000 元,以报废汽车回收率5%计算,目前我国汽车拆解市场规模高达600 亿元至840 亿元。此外,《办法》还放开了对机动车报废回收行业的限制,为市场化发展创造了条件。目前,多家A 股上市公司与汽车报废产业相关。比如,华宏科技生产的废钢破碎线、剪切机、打包机等是汽车拆解的主要设备;格林美则携手三井东京开拓报废汽车回收业务。此外,动力电池相关企业均有布局动力电池回收业务,比如动力电池原材料厂商赣锋锂业、华友钴业,制造厂商宁德时代、国轩高科等,都有相应业务。

    点评:相比销售端的低迷,我国机动车报废数量仍保持着两位数的增长。

    商务部数据显示,截至11 月底,全国机动车回收数量205.6 万辆,同比增长16.6%,其中,汽车回收173.9 万辆,同比增长18.4%。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意味着要以存量带增量,将为中国汽车市场注入新动力。

    6、我国下调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2 月23 日印发通知,自2020 年1月1 日起,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根据《通知》要求,自2020 年1 月1 日起,我国将对850 余项商品实施低于最惠国税率的进口暂定税率。汽车方面,纯电动或混合动力汽车用电动制动器(由制动器电子控制单元、踏板行程模拟器、制动执行器等组成)进口暂定关税由6%下调为5%;小轿车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小轿车自动变速箱用铝阀芯、其他未列名机动车辆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其他未列名机动车辆自动变速箱用铝阀芯等进口暂定关税从6%下调到3%。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吴松泉表示,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是机动车自动变速箱关键零部件。目前,这两种零部件主要依靠进口,是汽车产业链的一个短板,国内产品很难满足市场需要。降低部分机动车自动变速箱用液力变矩器和铝阀芯关税,有利于增加进口,降低自动变速箱整机成本,提高企业竞争力,引导产业高质量发展。

    点评:实施暂定税率发出了明确信号,表明国家将采取包括关税在内的各种手段来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但暂定税率是自主性、暂时性的关税优惠,未来将根据国内产业的供给情况适时调整。

    7、北京:发布自动驾驶测试管理实施细则

    12 月13 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及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联合发布了《北京市自动驾驶车辆道路测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及细则。细则要求自动驾驶测试中的车辆应能即时转换为人工操作模式,测试方应购买每车保额不低于500 万元的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测试驾驶员应实车训练50 小时以上,并具有3 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与此同时,上述细则允许招募志愿者进行载人测试,但测试方应购买每车每座位不低于200 万元的座位险或者每人不低于100 万元的必要商业保险如人身意外险等。对于测试车辆,上述细则要求在实际进入社会道路前,测试车辆应在联席工作小组认定的自动驾驶车辆封闭测试场地,采用实车或实车加仿真测试的方式完成一定里程的测试,同批次测试车辆应完成累计不少于5000 公里的自动驾驶测试,其中每车不少于100 公里且至少有1 辆车完成不少于1000 公里的自动驾驶测试。

    此外,出现以下行为的将被中止自动驾驶测试:测试车辆有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逆行或者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可以处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拘留处罚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死亡或车辆毁损等严重情形,测试车辆方负主要以上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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