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一客运企业监管不力 责任人被处罚5000元
时间:2020-01-03 18:1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本网讯 为强化客货运企业安全责任主体,树立“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的安全生产理念。12月31日,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辖区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不力责任人淳某某开出5000元罚单。 在新年即将来临之际,该大队利用交警“六合一平台”上的大数据信息对客运企业的客运车辆进行清理比对,发现雷山县平安汽车客运有限公司所属车辆在2019年中有五次超员被处罚的违法记录。该公司对营运车监管不到位,对驾驶人的安全教育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四款:“对被处罚实施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法行为”给予雷山县平安汽车客运有限公司主管人员淳某某处以5000元处罚。 以此处罚震慑客运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履职履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强化监管、狠抓落实、深化整治、问责到位、查处有力,切实抓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实现“零事故零死亡”及安全生产多项控制指标继续下降的目标。(杨正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