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对经3C认证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原则不再抽样送检
时间:2019-12-28 08:5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海关总署今天(12月27日)发布《关于推广实施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检验监管便利化措施的公告》,决定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杭州和宁波推广实施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检验监管便利化措施。其中明确,对涉及CCC认证的所有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海关在检验时将采信认证认可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原则上不再实施抽样送检。同时,对仅实施商品检验的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企业可直接提离至目的地,由目的地海关实施现场检验和抽样检测工作。在企业有紧急需要时,可优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检验。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海关总署决定从12月30日起在现行《海关总署关于对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推广实施采信便利化措施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57号)基础上,进一步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杭州和宁波扩大实施采信的进口汽车零部件产品范围。 不过,对涉及重大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需实施抽样送检的,按照海关实际风险布控指令执行。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张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