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换车辆出入证的通知
时间:2019-12-18 21:40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各部门及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管理秩序,规范车辆进出校门及停放,确保校园安全有序,切实服务教职员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车辆类型 1、机动车; 2、非机动车(电瓶车、摩托车、三轮车)。 二、办理对象 1、校区教职工车辆; 2、服务单位员工车辆; 3、服务单位供货商车辆。 三、办理时间和程序 1、办理时间:2017年3月1日——3月31日。2017年3月31日起,2016年度《机动车辆出入证》即行作废。 2、办理程序: (1)教职工需办理车辆出入证的,请按附件1和3表格填写,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cxqbwb@163.com; (2)服务单位需办理车辆出入证的,请按附件2和3表格填写,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cxqbwb@163.com; (3)保卫办审核办理; (4)审核结束在保卫办公室网站予以公示; (5)发放车辆出入证。 四、车辆行驶路线及停放 1、教职工车辆分别可以校区的北门、东门、南门进出,进校后减速慢行(机动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助力车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进校后禁止将车辆停放于所有路段、红砖路面及石板路上,请所有驾车人员将车辆停到以下停车区域: (1)北区教师公寓停车场; (2)体育看台西侧停车场; (3)行政楼生态停车场或地下停车库; (4)大学生活动中心停车场; (5)南区教师公寓停车场; (6)化工楼西侧停车场; (7)工业培训中心停车场; (8)新安学堂西侧停车场; (9)南区学生公寓北侧临时停车位(红色沥青路面)。 五、相关说明 1、已在校本部办理过通行证的老师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办理,但需填写表格发送邮件以便保卫办公室留存。教职工直系亲属车辆在填写表格时应在备注栏写明与车辆所有人的关系。 2、校园内独立经营单位、企业、商业网点的机动车辆,与校内相关单位有长期业务来往的机动车辆,提供本人或单位的申请,驾驶证、行驶证、承包或承租合同及学校相关单位证明发送至保卫办邮箱统一办理。 3、校外来访车辆一律在北大门外等候,经确认后凭临时通行证出入校园。 保卫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机动车驾驶员交通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学校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创造良好的校园道路交通秩序、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机动车驾驶员做以下承诺。 一、自觉服从学校保卫办公室的管理,严禁堵门、损坏交通设施。按校内交通标识、标线行驶,注意避让行人和非机动车。 二、在划定和规定的停车区域有序停放,禁止在路牙、主干道、绿化带、红砖路面、石板路、消防通道等非停车区域停放车辆。 三、严禁在校园占道停车、越线超车、超速行驶、酒后开车,证照不全、车容不整车辆不得驶入校园。 四、进出校门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校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严禁鸣笛、超速或并行,夜间行车不准使用远光灯。 五、施工、配送货车辆,须按要求做好货箱封闭,如出现洒漏,清理费用由车主承担。 六、自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停车后要关闭好车辆门窗并上锁,人离开机动车辆时不要把证件、现金和重要物品留在车内。 七、学校不负有看管(保管)的义务。车辆(车上物品)损坏或丢失,学校会配合公安部门调查取证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违规处罚明细表: 处罚类型 处罚方式 1、违反第一、三条规定。 禁止入校三个月。 2、违反第二、四条规定。 违章三次以上,没收当年通行证并取消下年换证资格。 3、损坏交通设施 按价赔偿。 我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 承诺人: 年 月 日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助力车安全驾驶承诺书 在校园内驾驶(停放)电动车、摩托车时,本人自愿做出如下承诺: 1、自觉遵守校区内所设的各类交通标志,车速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 2、将车停放在停车场或指定地点,严禁在校园鸣笛; 3、自觉服从本校区保卫办公室或保安队执勤人员的统一指挥、管理; 4、车辆停放在校园内发生损坏、失窃等,一概自己负责; 5、如本人违反管理规定,自愿接受本校区保卫办公室采取的相应处理措施。 6、电动车应在校内指定地点充电,严禁使用消防用电及公共设施用电处充电。 7、若在校区内发生交通事故,自行承担。(依据:国家交通管理规章制度) 违规车辆,记录车牌号,存入违章案底;凡当年在校违章超过三次以上的车辆,将没收当年通行证并取消来年换证资格。 承诺人: 年 月 日 附件1:宣城校区教职工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docx 附件2:宣城校区服务单位机动车辆通行证申请表.docx 附件3:宣城校区助力车辆通行证申请表.docx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