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量占比达约25%(5)
时间:2019-12-03 15:1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提高氢燃料制储运经济性。因地制宜开展工业副产氢及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应用,加快推进先进适用储氢材料产业化。开展高压气态、低温液态及固态等多种形式储运技术示范应用,探索建设氢气运输管道,逐步降低氢燃料储运成本。健全氢气制储运、加注等标准体系。 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加氢基础设施立项、审批、建设、验收、投运等环节的管理规范。引导企业根据氢燃料供给、消费需求合理布局加氢基础设施。支持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开展油、气、氢、电综合供给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示范运行。 第七章 深化开放合作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深度融入全球产业体系。 第一节 扩大开放和交流合作 加强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对接,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发挥多双边合作和高层对话机制作用,支持国内外企业、科研院所、行业机构开展研发设计、贸易投资、基础设施、技术标准、人才培训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促进形成开放、透明、包容的新能源汽车国际化市场环境,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新动力。 第二节 加快融入全球价值链 引导企业制定国际化发展战略,把握共建“一带一路”等机遇,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充分利用国际优势资源设立研发中心,推动产业合作由生产制造环节向合作研发、市场营销等全链条延伸。鼓励企业充分利用国际融资平台,建立国际化消费信贷体系,支持企业建立国际营销服务网络,在重点市场共建海外仓储和售后服务中心等服务平台。健全法律咨询、金融支持、人才培训等服务保障体系,引导企业规范海外经营行为,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深化行业管理改革 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放宽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多部门、跨地区的信用联动奖惩机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新技术豁免机制,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健康有序发展。完善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并行管理办法,建立与碳交易市场衔接机制。 第二节 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完善新能源汽车购置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优化分类交通管理及金融、保险等支持措施。破除地方保护,建立统一开放公平市场体系。鼓励地方政府加大公共服务、共享出行等领域车辆运营支持力度,给予新能源汽车通行、使用等优惠政策。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制定将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纳入国有企业考核体系的具体办法。加快完善适应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要求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数据使用等政策法规。 第三节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加快建立适应产业融合发展需要的人才培养机制,编制行业紧缺人才目录,优化关键领域学科布局,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大国际化人才培养力度。弘扬企业家精神与工匠精神,优化人才评价机制,树立正向激励导向,实行股权、期权等多元化激励措施。 第四节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鼓励科研人员开发新能源汽车领域高价值核心知识产权成果。严格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执法和打击力度。构建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加强专利运用转化平台建设,建立互利共享、合作共赢的专利运营模式。 第五节 加强组织协同 充分发挥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加强新能源汽车与能源、交通、信息通信等行业在政策规划、标准法规等方面的统筹。各部门要围绕规划目标任务,根据职能分工制定本部门工作计划和配套政策措施。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切实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加强跟踪指导,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附件名词解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