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畜禽养殖、食品制造、酒、饮料制造、 家具制造、汽车制造、电池、锅炉等行业快来关
时间:2019-11-24 07:5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根据《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部令第48号)、《北京市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17〕40号)等要求,结合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1029—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乳制品制造工业(HJ1030.1—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食品制造工业—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HJ1030.2—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酒、饮料制造工业(HJ1028—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家具制造工业(HJ1027-2019)》《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汽车制造业(HJ971-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池工业(HJ967—2018)》《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锅炉(HJ953—2018)》等行业技术规范,北京市对畜禽养殖、食品制造、酒、饮料制造、家具制造、汽车制造、电池、锅炉等行业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发证范围 畜禽养殖、食品制造、酒、饮料制造、家具制造、汽车制造、电池、锅炉等行业,具体详见《2019年北京市第一批需申领排污许可证行业明细表》。 按照疏解非首都功能要求,对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应调整退出的企业,不再核发排污许可证。 二 排污许可证申领时限和执行日期 发证范围内的企业于2019年7月8日起开展排污许可证的申请,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的领取。 2020年1月1日起,现有相关企业必须持证排污、按证排污。 三 核发机关及申请程序 发证范围内企业向所在地区级生态环境部门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规定的许可条件、申报程序、申报材料等规定,在国家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网址:)填报并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签署《承诺书》,并向所在地的区级生态环境部门提交通过平台印制的书面申请材料,在申领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特此公告。 昌平区排污许可证核发咨询热线:69741626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