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对3家机动车生产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
时间:2019-11-18 09:2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0月14日 抄送: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题为:《工信部对3家机动车生产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admin) |
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处罚决定的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9年10月14日 抄送: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原题为:《工信部对3家机动车生产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