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经济联合社与广东粤财投资
时间:2019-11-01 07:1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粤01民终21126号 广州凯航运输有限公司、广东省增城市汽车工业发展总公司: 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经济联合社与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广州凯航运输有限公司、广东省增城市汽车工业发展总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经济发展总公司、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洲村经济联合社不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2018)粤0118民初2292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0年1月9日8时45分-10时在第62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