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
时间:2019-10-09 11:57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其因本次交易所获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交易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则以上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履行情况 在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后,其履行因本次交易所获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的承诺。本次交易后6个月内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未出现低于发行价的情况,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未出现低于发行价的情况,故未触发锁定期延长的承诺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北京海旅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已履行完毕其承诺。 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供销大集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供销大集也不存在对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供销大集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结论性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国信证券认为:北京海旅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于2016年实施完毕的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形成的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海旅盛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严格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解除限售数量符合有关规定;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供销大集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