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与中车产投、安徽省投签署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新浪财经(2)
时间:2019-09-17 10:32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各方同意,中车产投可以自行指定本次交易的买方,该等买方可能是中车产投,也可能是中车产投的关联方,具体方案将在中车产投完成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后确定。 各方同意,由中车产投或指定的关联方在2020年1月31日之前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购买目标公司约21.30%的股份(即156,222,020股),其中从江淮汽车购买的比例约为12.85%(即94,229,418股),从安徽省投购买的比例约为8.45%(即61,992,602股)。协议转让完成后,江淮汽车将持有目标公司约12.35%的股份,安徽省投持有约8.12%的股份,中车产投将成为目标公司控股股东。 各方同意,本次交易的价格以目标公司发布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定价的规定以及国有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上市公司股份定价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参考目标公司后续估值报告等情况确定。 本次交易的最终价格以最终版交易文件所记载且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确定的价格为准。 (二)拟议时间表 1、交易协议 各方希望在2020年1月31日之前达成关于协议转让的最终协议。为此,各方将尽力在2020年1月31日之前完成交易的各方内部审批程序。 2、完成条件 除上述以外,本次交易的完成还需有关国资监管机构、反垄断监管机构和其他政府机构(如有)的批准和各方决策机构的最终批准等作为先决条件。 (三)不具约束力 本意向书除“生效和终止”及本段外,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不构成要约,且不代表对各方施加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或承诺,有关本意向书的任何交易均须遵守最终版交易文件规定,最终版交易文件将完全取代本意向书。 (四)生效和终止 本意向书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如果中车产投与江淮汽车、安徽省投在2020年1月31日或各方书面确定的其他时间之前无法签署正式的交易文件,则本意向书自动失效。 因政府有关政策约束、行业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致使本意向书不可履行,经各方书面确认后本意向书终止。本意向书的一方严重违反本意向书,致使对方不能实现意向书目的,对方有权解除本意向书。各方如协商一致可终止本意向书。 三、对公司的影响 如本次交易最终能够实施,公司将不再控股安凯客车,安凯客车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 四、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关于安凯客车股份协议转让的意向书》为意向性协议,本意向书除“生效和终止”及“不具约束力”段落外,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不构成要约,且不代表对各方施加任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或承诺,有关本意向书的任何交易均须遵守最终版交易文件规定,最终版交易文件将完全取代本意向书。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最终方案尚需由江淮汽车、中车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确定,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签署时间及能否签署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各方需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审批等多项审批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19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