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浙江公务员考试时事新闻:共享汽车遇交通事故 责任谁来担?(2)
时间:2019-09-06 09:38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此外,共享汽车具有随取随用随还的特性,交管部门不便监管,这也导致了部分租赁人心存侥幸,试图逃避责任。 共享汽车分时租赁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缺乏相关行业规范,行业协会及相关监管部门亦未就分时租赁合同订立及内容给予充分指导。 共享汽车租赁公司受制于资金实力、资源整合能力、风险承担能力等因素,为规避风险、持续经营,往往在租赁合同中片面加重用户责任,故一旦发生事故,用户便会以免责条款无效为由要求租赁公司分担责任。 建议 免责条款和车辆投保情况要“特别关注” 法官表示,当共享汽车驾驶人存在肇事后逃逸、酒驾等违法行为时,其不仅可能承担相应刑事责任,还可能因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中的保险公司免责条款而承担巨额的民事赔偿,且在驾驶人存在上述违法行为时,租赁平台对超出其监管义务范围的驾驶人行为亦不负任何责任,此时,交强险理赔范围之外的其他赔偿均须由共享汽车驾驶人承担。 此外,审慎阅读租赁服务合同条款,特别注意免责条款和车辆的投保情况。用户只有充分知晓其驾车出行的风险承担情况,才能根据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妥善选择相应保险额度的共享汽车出行,避免因保险额度不足而面临无法承担的经济负担。 最后,驾驶新手以共享汽车练手试驾需谨慎。由于共享汽车的易取得性,不少驾驶新手使用共享汽车练车试驾,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处于实习期的驾驶员不可以独自驾车上高速且应在车身后贴上实习标志。 共享汽车运营平台应做到“三规范”。首先,规范车辆运维保养。由于共享汽车车内乘员流动性很大,车况相比一般私家车较差,租赁平台应增强线下服务能力,完善车辆报修机制,通过运营人员的日常巡检、车辆自检等方式,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并及时将缺陷车辆进行维修退市处理。 此外,运营平台还应负责车辆的年审验车及确保投保的连续性,如果车辆在未及时续保交强险期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运营平台应当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其次,规范驾驶人资质审核。租赁平台应逐渐强化对驾驶人身份查验的技术能力,运用人脸识别、指纹识别、随机识别等手段,以确保车、证、人相一致。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取消账号外借注册人的用户资格,并通过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驾驶人身份的查验保持动态监控。 最后,规范车辆登记性质。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分时租赁的车辆应属于营运车辆,运营平台在为共享汽车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等相关保险时应当按照正确的登记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投保,以真正实现保险的风险分担作用。 本组文/本报记者 叶婉 信息来源: 原作者: 叶婉 原标题:共享汽车遇交通事故 责任谁来担? 有问题?→请加浙江公务员考试QQ群215211492 浙江公务员考试/面试备考过程中有问题?为您解决!→【我的问题】 相关浙江省公务员面试时事新闻_时事政治_时政新闻_时事评论资讯: 2020浙江公务员考试时事新闻:万无一失的核安全从何而来? 2020浙江公务员考试时事新闻:以新《土地管理法》为契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2020浙江公务员考试时事新闻:中国制造业要打好逆风球,走出舒适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