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鹏汽车新车发布反被斥 大批车主前往广州总部维权(2)
时间:2019-07-15 13:23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何小鹏在7月12日的回应中,除了对相关情况作出解释,还提出了相应补偿措施,老用户未来3年内增换购小鹏任意一款车型时,可额外享受1万元专属补贴权益。然而,该回应似乎并不能平息此次的“风波”。 7月13日在广州、北京等地小鹏汽车用户集体维权的情况被媒体曝出。大批车主前往广州小鹏汽车总部维权的次日,记者又来到小鹏汽车总部,发现一切已经恢复了平静。不过,附近商户向记者坦言:“昨天中午和下午好多人好多车在这边。” 对于小鹏汽车的补偿方案,魏先生表示感到失望。而申先生认为,这1万元补贴权益并没有什么用处。“请问你会三年内再买车或者再买小鹏汽车吗?”此外,申先生提到,希望能够采取退车、升级续航或者合理置换高续航版本G3这三种方法来进行补偿。 魏先生表示,自己在7月13日也到了小鹏汽车的总部,随后到场车主与小鹏汽车的高管进行了沟通。据了解,到场车主一直要求退车,小鹏汽车高层人士则承诺将在下周五前给出回复。 从法律层面上,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刑事部部长陈亮律师认为,只要厂家或者商家没有将发布新车等内容写入之前的合同,那么一般来讲消费者以此要求厂家换车没有法律依据。此外,消费者对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知情权,但是消费者的知情权限于这个产品或者商品以及相关服务,厂家的竞争策略或营销战略不属于消费者知情权的范围。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何丽国提到,首先要看消费者与小鹏汽车签订的购车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违约条款,或者约定退换货条件,其中有没有关于“推出新款可退换”相关的承诺;或者搜集销售过程销售人员提出相关承诺的证据。若没有相关承诺和证据,这种情况属于正常的交易风险,需消费者承担,现行法律没有因此可以退换的依据。在消费者签订旧款的购车合同时,若该新款未上市,新款汽车的性能、定价等资料属于公司的研发资料,未向消费者公布详情也不属于消费欺诈。 任万付表示,这件事给小鹏汽车还有其他造车新势力都提了一个醒,汽车是大宗商品而不是电子产品,这一点认知必须要有。“在更新换代时,要通盘考虑,避免丧失消费者的信任。” 邱锴俊则提到,小鹏汽车还在塑造品牌形象的早期,对于车型升级换代,在多卖老款车和保持品牌美誉度上肯定是要选后者。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