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被罚1.7亿元 公司称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2)
时间:2019-07-10 06:4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北京环境局要求,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江淮汽车持行政处罚缴款书缴纳罚款,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同时,北京环境局表示,若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北京环保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月20日,江淮汽车发布公告披露,截至 2019 年 6 月 19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人民币共计78762238.70 元。(张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