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淮汽车被罚1.7亿元公司称会对业绩产生不利影响(2)
时间:2019-07-08 21: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不仅如此,江淮汽车还提出免于处罚的意见,但申辩最终被北京环境局复核后驳回。最终北京环境局认为,“江淮汽车陈述申辩意见不影响对违法事实的认定,免于处罚的意见不予采纳”。 北京环境局要求,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江淮汽车持行政处罚缴款书缴纳罚款,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同时,北京环境局表示,若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向北京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北京环保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