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汽车备案制度出台:涉及动力电池回收、燃料电池车等项目(2)
时间:2019-06-27 16:09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申请人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注册账号进行项目申报,并按照项目类型选择申报地区,如,汽车整车投资项目,申报地区选择云南省;其他投资项目(包括汽车发动机、动力电池、燃料电池和车身总成等汽车零部件,专用汽车、挂车,以及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投资项目)按项目属地选择。通过平台系统指示要求填写项目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备案完成后,可自行打印投资项目备案证,获得唯一项目代码。
信息更新要求:
1.项目法人进行项目备案后,应通过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建设实施基本信息,并对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2.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及时告知相应的项目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3.每年1月10日前,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企业应将上年度相关产品产量、建成产能、在建产能和规划产能等情况按照项目备案管理权限上报相应备案项目的发展改革部门以及项目所在地的州、市发展改革部门,由各州、市发展改革部门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咨询及办理方式:
1.汽车整车投资项目:
云南省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
地址:昆明市西山区大观路282号
电话:(0871)68227001,68212333
网址:hppt://zxjg.yn.gov.cn
2.其他投资项目
项目所在地地方发展改革部门或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政务管理部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