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猎集中执行】天长法院:担保借款却不履义务 面临拘留以豪车抵押
时间:2021-02-23 00:15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我10天内先给11万,剩余4万分期给,如若食言,拍卖我的轿车! 2月19日,被执行人陶某向天长法院执行法官承诺道。田某以做生意需资金周转为由,于2014年8月29日向郑某借款10万元,出具借条一张,约定月息2.5%,陶某为担保人。郑某按约将上述款项交付陶某,由其转交给田某,但田某结息至2016年4月后,再未结息又未还款,陶某也未履行保证责任。郑某多次催要无果,决定将担保人陶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陶某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偿还郑某借款本金10万元及利息(按月利率2%,自2016年4月起计算至款项还清之日止)。判决生效后,陶某仍未履行,郑某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依法向陶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陶某一直拖延拒付。2月18日,该院依法将其拘传,准备对其司法拘留。陶某连忙表示愿意还款,当场写下保证书,愿以名下车辆抵押。次日,该院扣押陶某轿车。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郑某放弃部分利息,陶某于2月28日前给付本息11万元,剩余利息4万分期给付,若有一期未按时给付,法院依法拍卖陶某轿车,于是出现开头一幕。 End 原标题:《【春猎集中执行】天长法院:担保借款却不履义务 面临拘留以豪车抵押》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