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疑被海水严重腐蚀过 北京这家4S店回应:您敢闹试试看!(2)
时间:2019-06-22 11:44 来源:网络整理 作者:bosi 点击:次
随后,记者又联系到4S店的售后人员,该售后人员告诉记者,他只负责对接客户,相关事宜已转交到市场部。紧接着,记者拨通了该公司市场部的电话,当记者表明来意后,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我去了解一下情况,稍候给您一个答复。”然而,截至记者发稿时,仍没有等到一个4S店的说法。 汽车经销商行为涉嫌欺诈或违约 北京市嘉安律师事务所彭艳军律师认为,该汽车经销商的行为涉嫌欺诈,消费者针对该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来主张“退一赔三”。 退一步讲,即便经销商不是故意欺诈,的确不知道知道车辆曾经被海水腐蚀过,也构成违约。双方签订的《汽车销售合》中明确约定:“甲方保证向乙方出售的车辆为全新原装车辆,车辆完全符合出厂质量规格”,现在车辆出现因海水造成的严重腐蚀情况,已经影响到了车辆使用的安全性。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买受方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如果在采取相关补救措施后,还有其他损失的,还可以主张赔偿损失。 此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合同法》也规定:“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彭艳军律师认为,作为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发现问题就解决问题,而不是推诿塞责。 (责任编辑:admin) |